鹿邑县教体局“三项举措”抓牢“控辍保学”
鹿邑县教体局把“控辍保学”作为脱贫攻坚的硬性任务,压实责任,制定“三项举措”,确保鹿邑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100%。
一、落实教育扶贫政策,避免因贫困而辍学
各单位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包片、小学校长包村,教师包户,逐村、逐户、逐人核实,摸清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底数,分析、研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措施,不漏一人,做到应助尽助;抓好精准发放,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手中。确保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辍学。
二、提升教育内涵,避免因厌学而辍学
该县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注重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耐心细致、体贴入微做好个别学习有差距、思想有问题、行为有失范、家庭有困难学生的感化、转化工作,实现依法治辍和以德治辍的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学校和教师的感召力、吸引力;对因漠视、冷落、嘲讽等导致学生辍学的教师严肃处理。要对学习困难学生、思想心理有问题学生的帮扶转化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转化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
三、严格标准分类安置,避免因残疾而辍学
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核查结果,结合孩子实际情况以及家长意愿,选择适当的受教育方式,一人一案,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就学安置,由就读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系统统一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完成义务教育。一是推进融合教育。以乡镇为单位统筹安排,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身体残疾但智力正常生活能够自理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孩子的残疾程度、残疾类型以及家长意愿,学生和家长可以自主选择就读的学校和年级,责任到校、责任到人,使其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二是发挥特教优势。对于听力残疾、语言残疾、智力轻度残疾的适龄儿童,积极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在实施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中的骨干支撑作用,优先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针对残疾儿童身体、心理康复,家长的康复知识培训和残疾儿童少年的潜能开发等进行教学,以提高其感知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使全县身体残疾但智力正常的儿童都能接受义务阶段的教育。三是开展送教服务。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为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康复训练、教育指导等服务。完善送教上门制度,细化工作措施,为确保送教质量,“送教上门”有每月两次提高至一周一次。有条件的单位可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实施义务教育,确保一个都不能漏。
(鹿邑县教体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