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鸣湖湖心岛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鸣湖湖心岛绿化工程已由鄢陵县水利局以鄢水【2014】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鄢陵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YLCG201412172。
2.2、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鄢陵县柏梁镇,鹤鸣湖湖心岛绿化。
2.3、项目总投资:约199万元。
2.4、质量目标:合格。
2.5、施工工期要求:18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质保期。
2.6、工程性质:新建。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鹤鸣湖湖湖心岛绿化工程施工标;
二标段:鹤鸣湖湖湖心岛绿化工程监理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12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到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四楼(翠柳路南路西)现场报名。(鄢陵翠柳路南段县委党校会议中心4楼,联系电话:0374-7332167)
4.2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一标段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二标段提供)。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存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如有)留存原件。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需带齐全部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14日~2015 年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5.3招标文件费用:一标段人民币300元,二标段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鄢陵县水利局
地 址: 鄢陵县南关站前街195号。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156498186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八一路与八龙路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374-2332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