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男子酒后杀妻伤女被判死缓:愿意陪妻子一块走

11.05.2016  09:28
庭审现场,被告人神色黯然 - 新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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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被告人神色黯然

  □首席记者 吴倩 记者 李鹏飞 李杰 通讯员 赵栋梁 李瑜/文图

  核心提示

  被告人朱某饮酒后与妻子发生争吵,当妻子欲带女儿离开家中时,其上前阻拦并持刀砍击,最终致妻子死亡,女儿重伤。5月10日上午,鹤壁市中级法院院长刘明担任审判长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对附带民事诉讼一并作出判决。

  庭审后,法官现场释法说理,强调每个人都应当理性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遵守基本的为人处世之道,遵守社会准则和道德规范,避免悲剧的发生。

  案情回放

  男子酒后因琐事砍死妻子砍伤继女

  现年50岁的朱某是鹤壁市淇县人,与第一任妻子育有两个儿子,离婚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样离异带着一个女儿生活的辛某。2008年朱某与辛某结婚,之后二人长期在外打工。据了解,平时夫妻二人关系还不错。2015年7月30日,朱某从郑州打工回来,后邀请朋友到家中喝酒。当日21时许,喝了不少酒后的朱某因琐事与辛某发生争吵。22时许,辛某欲带女儿赵某离开家中,朱某遂上前阻拦。在争执过程中,朱某拿起放在门前菜板上的菜刀砍击辛某颈部,随后又持菜刀砍击赵某头、脸等部位,最终致使辛某死亡,赵某重伤。经鉴定,辛某系被人用菜刀致伤颈部,致颈部大血管断裂失血性休克死亡;赵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该案移送鹤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鹤壁市检察院审查后以故意伤人罪对朱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