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工商局扎实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工作

13.10.2014  16:29

  自9月1日“先照后证”改革实施以来,鹤壁市工商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改革整体平稳、有序、有效。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先照后证”营业执照17户,其中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经营单位3户,兽药经营单位1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13户。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市局组织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注册登记窗口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后的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154号),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审批项目,严格规范登记程序,夯实工作基础,推进工作落实。同时,充分利用鹤壁红盾信息网、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红盾微博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开公示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具体事项、主要内容和操作方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登记,有序实施

  工作中严格做到“两个规范”:一是规范工商登记程序,对于国务院决定改为登记后置审批的事项,在企业注册登记过程中,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二是规范经营范围的核准登记,对于国务院决定改为登记后置审批的事项,根据企业的章程、合伙协议或者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核定申请人的经营范围,并在“经营范围”栏后标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加强指导,主动告知

  对经营项目涉及由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窗口登记人员在办理完营业执照后,主动提醒申请人在取得工商部门登记后依法还要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并在取得相关许可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同时窗口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在取得许可审批后,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深入调研,确保实效

  为切实做好工商登记和后续审批的有效衔接,确保“先照后证”改革的顺利推进,市局组成调研组,深入走访实施“先照后证”的企业商户了解相关情况;走访鹤壁裕隆爱之城影视有限公司等先前实施“先证后照”的企业进行对比分析;对涉及“前置”变“后置”职责的国土、旅游、文化等部分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进行实地走访或电话咨询,沟通信息,了解后续行政许可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局撰写了《关于我市“先照后证”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并将调研报告提交市领导参考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