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统计监测报告
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2014年,鹤壁市妇女儿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妇儿工委的强力推动和各成员单位的积极努力下,坚持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根本,进一步加大妇女儿童工作的推进力度,妇女儿童发展两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良好,全市妇儿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2014年,鹤壁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82.2亿元,比上年增长10.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2550元,比上年增长9.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13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11709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9%和10.4%。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使城乡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2014年鹤壁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26.21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医疗卫生经费投入9.04亿元,比上年增长29.1%。经费投入的稳步增长,为推动我市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进展情况
(一)卫生保健持续增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文明发展和儿童健康水平的重要标志,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反映儿童生存状况的重要指标,我市在降低婴儿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方面进展顺利。2014年,婴儿死亡率4.06‰,提前实现了《两规划》制定的6.6‰以下的目标,比2010年下降1.01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24‰,提前实现8‰以下的《两规划》目标,比2010年下降1.05个千分点;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0.85%,提前实现达到80%的规划目标,比2010年提高11.2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为9.12/10万,提前实现14.5/10万以下的规划目标,与2010年相比下降20.12个10万分点;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达到100%,提前实现98%和97的%的《两规划》目标,分别比2010年提高1.2和0.92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8.83%,提前实现85%的规划目标。
(二)教育投入增加,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鹤壁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保障妇女儿童受教育的权力作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2014年,鹤壁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26.21亿元,比2013年增长12.2%。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加,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4年全市在园幼儿6.9万人,其中女童3.2万人,占在园幼儿的46.4%;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100.47%,比上年提高10.64个百分点,实现2015年达到75%的规划目标;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100%,女生100%;小学五年巩固率为99.64%,女生99.52%,分别比上年提高15.68和12.9个百分点;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10.99%,女生108.7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88%,比上年提高22.58个百分点,提前实现2015年达到96%的规划目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0.92%,提前实现2015年达到90%的规划目标。特殊教育稳步发展,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014年特殊教育在校学生434人,比上年增加53人,增长13.9%。
(三)妇女就业机会增加,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截至2014年底,全市96.7万从业人员中,女性从业人数为40.1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1.5%,实现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1%以上的规划目标;城镇就业23.5万人,比上年增加1.1万人,其中城镇妇女就业8.3万人,比上年增加0.8万人,占城镇就业总数的35.3%;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女性人数0.2万人,比上年减少0.1万人。
2014年,鹤壁市继续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确保各层次妇女平等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4.5万人,比上年增加0.8万人,其中女性为7.4万人,比上年增加0.7万人,占参保总人数的5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51.8万人,比上年增加0.3万人,其中女性为27.1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占参保总数的52.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5.3万人,其中女性7.2万人,占总人数的47.1%;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4.7万人,女性为6.1万人,占41.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2.0万人,其中女性5.4万人,占45%;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0.9万人,其中女性4.5万人,占41.3%。
(四)妇女参政议政意识增强,管理决策能力不断提高
妇女参与政治生活,是女性社会政治地位不断提高的具体表现。鹤壁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女干部的培养、选拨和使用,一大批优秀女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人数不断增加,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2014年全市有市人大代表287人,其中女性79人,所占比例达到27.5%;全市政协委员350人,其中女性为66人,所占比例18.9%;市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100%;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53.13%,提高16.46个百分点;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60%。在基层政权组织中,女性也占有相当的比例,特别是在居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重占到40.1%、村民委员会中女性比重占到17.41%。妇女在参政议政方面已经成为重要力量,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法律保护增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近年来,鹤壁市加大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和预防打击力度,从治安、司法、调解、舆论、普法、政策等多层次全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被严厉打击,使妇女儿童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护。2014年,全市破获强奸案件52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2起、拐卖儿童案件3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和介绍妇女卖淫案件5起。公安系统的打击行动,有效地遏制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保证了社会秩序稳定。
( 六)生存环境明显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2014年,鹤壁市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继续改善,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农村卫生厕所的普及有利于妇女儿童健康,2014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4.60%,比上年增加0.92个百分点,接近《两规划》制定的2015年达到75%的目标要求;农村集中供水受益人口比例为71.99%,提高1.63个百分点。城市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2014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62%,比上年提高3.57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2.88%,提高8.19个百分点。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点增多,城镇居民日常生活更加便利。据统计,2014年鹤壁市城镇社区服务机构总数120个,与上年持平;便民利民网点数180个,比上年增加13个。妇女儿童生存环境的日益改善,有益于她们的身心健康,大大提高了她们的生活质量。
三、存在问题
(一)女性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妇女就业权利,大力促进妇女就业,但妇女就业问题仍然需要重视。目前,妇女在就业方面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存在就业机会特别是正规就业机会的性别不平等,妇女就业歧视问题依然存在,就业机会少,就业层次低。2014年,我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女性仅占35.3%,比男性低29.4个百分点。受性别、传统观念、自身竞争力等因素的影响,女性多集中在收入低、就业层次低、社会保障水平底的非正规就业部门。同时仍然存在一些用人单位不和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女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现象,侵害了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权益。
(二)妇女参与政治、经济事务的比例偏低。
这些年来,“男女平等”的认知度得到不断提升,但我们应看到,“男女平等”原则渗透的力度和深度还有待提高。女干部在不同层面、行业和部门的分布还不平衡,女性参政议政的层次和程度尚有欠缺,妇女在参与经济、政治事务中的比例还有待提高。2014年,全市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为18.9%,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市政协常委中女性比例为12.5%,下降3.5个百分点;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6.25%、11.21%。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促进妇女就业和再就业
一是继续广开渠道,注重开发适合妇女的就业岗位,拓宽妇女就业领域。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女性职业技能,提升就业能力。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严肃处理用人单位招聘中随意提高女性录用标准的行为,制止就业性别歧视,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促进女性更多地进入发展空间更大、回报率更高的职业领域。
(二)进一步加强女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多层次、多渠道加强对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女干部在岗位竞争中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积极拓宽选人渠道,为选拔培养女干部提供源头活水。要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提高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和村(居)委员会中的女性比例,为女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要加强对女干部的培养、交流,进一步建立健全女干部培养选拔的长效机制,对优秀女干部要大胆提拔任用,充实实职岗位和正职岗位的女干部,为德才兼备的女干部提供发挥聪明才智的平台,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妇女参政议政和参与社会管理。
(三)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环境
优化社会环境、保护自然环境是有效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进步与发展的要素。加快城市、工业园区的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对工业污染、农村污染的治理,加强农村自来水建设,提高农村集中供水受益人口比重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供良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