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三项措施严打非法采矿
近期,鲁山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规范矿山开采秩序专项工作,通过三项措施对全县范围内56处持证矿山、176处非法矿山开采加工点和企业进行整治,强力打击县域内非法采矿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坚持“两手抓”,呵护绿水青山。为打赢此次专项整治战役,鲁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借河湖整治之势,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了《鲁山县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规范矿山资源开采秩序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重点、职责分工和详细的整治步骤,及时召开全县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规范矿山资源开采秩序专项行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出重拳,下猛药,严惩私采滥挖。此次整治行动在以乡(镇、街道)政府为牵头单位的基础上,重新梳理并合理确定乡(镇、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责任,整合执法力量,将全县有非法矿山整治任务的乡镇划分为三个“战区”,分别由县城管、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三个部门牵头,其他执法单位予以配合,组建成3个百余人的联合“作战兵团”,同时在三个“战区”进行突击作战。
三是堵疏结合,以落实巡山制常态化为切入点,致力建立绿色矿山长效机制。坚持分类施策对症下药,不搞“一刀切”,加大对有证企业的规范管理,对没有合法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企业采取停止生产、限期整改的措施。县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初步制定了《鲁山县重点矿产区域网格化管理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构建“县、乡、村、组、点”五级群防网格及全员参与的矿产资源开采监管工作格局。
此次专项行动中,全县相关乡镇、执法单位共组织集中联合执法活动4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名,对56处持证矿山、176处非法矿山开采加工点和企业予以整治,拆除附属物237间,捣毁设备数十套,查扣非法运输车辆255台次,矿山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鲁山县国土资源局 周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