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洛高速周口下站口遍布违法建筑 当地路政被指执法不力

31.10.2014  11:53

周口收费站附近遍布建筑

中国网郑州10月31日电 (记者 刘杰)《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严禁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但这一规定在宁洛高速公路(G36)周口收费站附近成了一纸空文,多家公司在控制区内大肆违法建设楼房、汽车展厅和加气站。虽经整治,但却有愈演愈烈的迹象。

紧贴高速公路崛起大量建筑

宁洛高速公路(G36)是国家高速路网中18条东西向高速中的一条重要路段,2006年9月30日全线通车。随着宁洛高速公路建成,不仅打破了周口市无高速公路的历史,也是周口连通外部的重要通道。周口高速出口附近业因其独特的地理条件成为了拥有极大商业价值和广告效应的黄金地段,成为商家争抢的香饽饽。

目前,宁洛高速公路周口收费站周围、高速匝道控制区范围内有商业小区融辉城、周口天然气公司加气站、周口国际汽配城、云灵酒业有限公司的家属楼和粮食储备库围墙等众多建筑,其中,融辉城围墙和匝道周围十余栋楼房、储备库围墙、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已有数年,融辉城新建小高层、云灵酒业家属楼、国际汽配城展厅都是新建项目,均正在施工。

控制区内建设建筑物违法

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重点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五十米、其他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三十米、高速公路立交桥、匝道、收费站外侧各一百米范围内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控制区内原有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需要拆迁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宁洛高速公路(G36)是国家重点高速公路之一,根据《条例》规定,两侧各50米内、立交桥、匝道、收费站外侧各一百米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

早在2009年,周口市高速交警支队曾联合路政、工商两部门,对影响周口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潜在隐患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清理了高速沿线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对违法悬挂的广告牌、私扯的条幅等全部收缴,对涵洞立柱上喷涂的广告进行了清除。

5年过去了,周口高速沿线违章建筑非但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愈演愈烈。

高速路政被指执法不力

根据《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职责。周口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是法定的管理机构。

周口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办公地就设在高速收费站旁边的办公楼里,同样遭到融辉城、储备库、天然气加气站、云灵酒业家属楼、国际汽配城展厅等违法建筑物的包围。

近在咫尺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甚至放纵违法建筑物疯狂建设,当地群众及高速公路员工议论纷纷,指责高速公路路政大队执法不力。

周口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丁队长表示,接受采访须经上级批准。当记者联系周口市交通局安排采访事宜后,其办公室大门已经紧锁。拨打其电话无法接通,短信不回。路政管理大队办公室称其外出办事,具体去向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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