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高速公路车辆着火事故自燃占8成

28.11.2019  18:41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邵可强

一些车辆长期不检查车况,还有个别物流货车运载的货物与易着火物品甚至易燃易爆物品混杂在一起等原因,导致车辆着火事故时有发生。11月28日,记者从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获悉,高速交警在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中,发现我省高速公路车辆着火事故自燃占8成,提醒司机上高速前尽量检查车况。

【案例】不检查车况,多起车辆高速上着火

10月25日16时许,鹤壁高速交警巡逻至范辉高速南半幅96公里处发现有一辆货车失火。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该小货车车厢内装载的是香蕉,行驶途中司机一边开车一边抽烟,将烟头随手一扔,谁知烟头偏偏飞进了车厢,把车厢上盖香蕉的被子点燃了,引发此次着火事故。

11月7日10时40分许,在德上高速商丘段514公里西半幅,一辆豫N别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整辆车已被大火包围。驾驶员骆某告诉民警,着火点在车辆引擎盖处,出现冒烟后火苗迅速窜出,着火原因可能是车辆电线老化短路引起的。

11月12日凌晨5时许,一辆满载快递的货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安阳段时,车厢起火,幸亏河南省高速交警四支队执勤民警和安阳市消防及时赶到,联合救援,把损失降到了最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据悉,快递运输车着火事故是司机从后视镜发现车厢着火冒黑烟,从车厢内部起火所致。

【梳理】高速公路车辆着火事故自燃占8成

通过分析今年高速公路车辆着火事故,可以看出自燃占到8成。

从车辆着火事故类型来看,车辆自燃类(车辆自燃约占60%和运输货物自燃约占20%)事故占车辆着火事故总数的8成,是着火事故发生的主要类型,因超速、未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疲劳驾驶、车辆反光标识不明显、高速出口违法停车或变道等引发的车辆追尾着火的事故比例占2成。

从车辆着火发生的原因来看,车辆自燃的主要原因:一是轮胎在超负荷情况下长时间运行,内部积热引起自燃;二是由于刹车“咬死”,高速运转后摩擦产生高温,传递给轮胎引发自燃;三是油路、电路因碰撞、老化等原因出现接头松动,造成燃油泄露,遇明火或电气线路火花发生燃烧。

车辆所载货物着火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输的货物与易着火物品甚至易燃易爆物品混杂在一起导致货物着火。

车辆追尾着火事故主要是未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疲劳驾驶、车辆反光标识不明显、高速出口违法停车或变道等原因造成的。

【行动】降速、控距、亮尾,全省联动严查违法除隐患

为守护群众出行平安,河南高速交警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多措并举消除着火事故安全隐患。

加大高速公路站口、路面基础阵地宣传力度。在高速公路站口、服务区、路面电子显示屏广泛开展“预防车辆自燃事故,出行前检查车况是关键”“保持安全车速车距,车辆碰撞易燃损失大”“严查严惩载运危险物品车辆伪装通行高速”等宣传,警示提示群众守规则除隐患。

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强化巡逻管控力度。采取机动巡逻与视频巡逻相结合,联合巡逻与定点值守相结合的勤务模式,重点加强高峰时段、夜间,尤其是疲劳驾驶易发时段对互通式立交出入口、车流量大的站口及事故多发点段的巡控,严防发生追尾碰撞事故和次生事故。

开展货运车辆“降速、控距、亮尾”行动,防止发生高速公路车辆追尾事故。同时将开展载运危险物品和伪装载运危险物品车辆违法通行高速公路专项治理行动。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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