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考新政:考生不得自带文具 五个加分项目取消

23.04.2015  04:48

参加高考的考生不得自带文具,考试所需文具由考区负责统一解决;三项“专项计划”进一步增加寒门学子上重点高校的机会;从今年起,高考将取消获得体育特长、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等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的高考加分资格。近日,河南省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我省2015年普通高招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

今年河南省高考政策都有哪些亮点呢?4月22日,大河网特邀省招生办公室新闻发言人陈大琪进行解读。

亮点一

考生不得自带文具 由考区统一提供

2015年普通高考将进一步加大对考试舞弊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坚持以往人防技防基础上,今年将增加一线监考人员数量。

另外,为进一步防范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将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得自带文具,考试所需文具由考区负责统一解决。

亮点二

寒门学子上重点高校的机会更多

为了提高农村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按照教育部要求,2015年我省面向农村学生继续实施三项“专项计划”,即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

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申请考生须具有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国家确定的2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1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201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为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家专项计划”确定的38个县加上15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201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申请考生具备以下三项之一的均可报考:考生户口簿上载明户别为农业的;考生具有县(县级市)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其他政策规定为农村考生的。

需要考生注意的是,报考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可于4月15日至5月5日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5月30日前,将对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6月3日前有关高校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高校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工作在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亮点三

五个加分项目取消

从今年起,高考将取消获得体育特长、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的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时使用。

保留的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是: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的考生有: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的考生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中国籍子女,参照此条执行。);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投档的考生有:少数民族考生;2012年12月31日(含)之前迁至移民安置区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以上加分规定不累加计算,即同时享受两种以上可以加分投档的考生只按加分较多的一项计算,最多不超过20分。

责任编辑:周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