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第一高级中学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第一高级中学的委托,就灵宝市第一高级中学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2.1、项目名称:灵宝市第一高级中学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CDZBCG-2014-536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
3.1、采购名称及数量:微机室设备一批;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2、交货地点:灵宝市第一高级中学院内;
3.3、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完工;
注:以上设备的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4.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3、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书,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 4 年 7 月 21 日至201 4 年 7 月 25 日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00时至12:00 时,下午 15 :00 时至1 8 : 0 0 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012年以来提供过类似的产品和服务(以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为准)、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本证明2个月内有效)、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一 套。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5.3、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2014 年8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为 灵宝市 宝源大酒店八楼 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 政府 采购网》、《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 上发布。
八、 本采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灵宝市 第一高级中学
地 址: 灵宝市建设路东段
联 系 人: 史老师
电 话: 0398-8636455 13939809819
代 理 机构: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 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5号
联 系 人: 常先生
电 话: 0371--67789598 0398-6198009 13193969975
2014 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