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份高校涨学费 河南学子青睐的省份如何
临近开学,江苏、浙江、宁夏等多个省(区、市)近日陆续发布了普通高校学费上调信息,部分省份平均涨幅达到50%,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面对全国高校学费一片“涨”声,记者从我省发改委了解到,今年,我省公办高等院校学费仍维持原标准。那么,河南学子青睐的热点省份学费涨幅如何?对于普通家庭的学子来说,该怎么面对?
【高校普涨】河南学子青睐的省份如何
继媒体连续聚焦宁夏、江苏等省份高校学费上涨后,21日,教育部正式做出回应,称目前高校收费水平基本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
据教育部统计,截至目前,调整高校收费标准的省份不到1/3,已有天津、江苏、宁夏等9省份调整,另有浙江、广东、山西等6省份正在启动调整收费标准程序。各省不同专业的涨幅不同,多在20%至35%之间,但宁夏文史、理工、医学类涨幅均超50%,医学类更是增长了76%。
事实上,除了今年进行学费调整的几个省份外,2013年,广西、福建、山东、湖北、天津、贵州等地就先后完成了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工作,其中,山东、福建、贵州上调后的学费标准从今年开始执行。
在已经确定学费涨价的省份中,湖北、山东等省份是在河南招生较多的省份。
湖北省去年就调整了高校学费标准,去年之前,湖北省属普通高等学校一般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4000元,部属学校一般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4500元。
2013年,该省本科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000元,省属和部属院校本科专业分别涨了1000和5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可在一般专业学费基础上上浮30%。
去年就已经确定学费调整标准的山东省,今年开始正式实行。该省文史类专业每学年由3400元调整为4100元,理工农类由3600元调整为4600元,医学类医学专业由4000元调整为5400元,非艺术院校艺术专业由6000元调整为8000元。
【有何依据】
高校学费调整权在省级政府
按照1996年出台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高校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在现阶段,高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具体比例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公众承受能力分步调整到位。
高校学费的审批及调整权限,按照《办法》的规定在省级人民政府,由省级教育部门提出意见,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进行审核,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教育部门执行。
据了解,从2001年至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每年都下发通知,强调“高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要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上,不得提高”。2007年,国务院发出的“限涨令”,要求5年内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的相关标准。
从2007年开始,教育部开始着手制定《高等学校生均培养成本核定办法》。所谓“生均培养成本”,即高等学校培养一个标准学生的平均成本,但这个被教育界普遍认为是学费制定标准之一的重要数据,长期以来却是一笔糊涂账。如今,“限涨令”到期,但生均培养成本的核定办法至今仍未出台。
【责任编辑:樊欢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