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2014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13.10.2014  21:04

一、招标条件

      偃师市2014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更新)项目已由洛阳市财政局以洛财农开[2014]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中央和地方共同投资。项目法人为偃师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2014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更新)项目。

2.2、工程地点:偃师市缑氏镇。

2.3、招标编号:TLZB-2014101301

2.4、计划工期:2015年3月底之前完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该项目的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七个标段,内容如下:

标  段

名  称

工程量

备注

第一标段

机耕路

0.466公里砼路(宽4m,厚18m);6公里砂砾石路面(宽4m,  厚12cm);标志牌2个、栽植桐树3400棵。

第二标段

新打井1

3眼(井深180米)、6眼(井深150米)、9个机电井房

第三标段

新打井2

3眼(井深180米)、6眼(井深150米)、9个机电井房

第四标段

新打井3

4眼(井深180米)、6眼(井深150米)、10个机电井房

第五标段

PVC管件管材

采购及安装

14公里(Ф110mm-0.32Mpa)管件管材及安装。

第六标段

水泵采购

及安装

18台(200QJ32-135/1型号),10台(200QJ32-169/13型号)

第七标段

农用电缆

11.2公里(3×50mm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

(1) 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已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11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2)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二至第四标段:

(1) 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河南省水井供水技术协会颁发的凿井壹级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已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凿井资质则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2011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2)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若为凿井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凿井资质的企业则不需要提供);

(4)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若为凿井资质的企业则不需要提供);

第五至第六标段: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经销、安装本招标项目内容的合法资格。2011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供货业绩。水泵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第七标段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2011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供货业绩。

3.2、每个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项目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所有投标人均需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备案,且信用等级在B级(不含B级)以上。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于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到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涧西区丽新路与辽宁路交叉口往西100米,世纪华阳52号楼13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证明时间以报名时间以来开具的为准),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招标文件售价第一至四标段每标段1000元(含图纸),第五至第七标段每标段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4年11月7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偃师市财政局2楼会议室

七、现场查勘及答疑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综合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人:偃师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77299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丽新路与辽宁路交叉口往西100米世纪华阳52号楼1306室

联 系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 : 0379-65181567      157379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