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中回应“恋爱禁令”:已做调整 望理解

25.08.2014  20:38
  河南省偃师高中日前新出台学生管理“八条禁令”,其中“在校园男女拉手,首次留校察看,第二次勒令退学”的规定引发社会关注。今日,记者从偃师高中获悉,该校已对引发争议的禁令内容做出了调整。

近日,写有偃师高中“八条禁令”的宣传板和该校校门口的滚动播报电子屏被曝光。“八条禁令”包括严禁打架斗殴、严禁偷盗和严禁抽烟喝酒等。其中最受关注的一条禁令是“严禁谈情说爱(在校园男女拉手),首次留校察看,第二次勒令退学”。

今日下午,偃师高中给记者发来《关于“八条禁令”的几项说明》称,提出“八条禁令”的初衷是善意的,目的是培养高素质人才,提升办学质量。学校在上学期期末提出初步意见,印制了3500份告家长书,广泛征求了意见;新学期开学初正式公布,开始试行。

说明》同时指出,“八条禁令”经媒体报道后,学校高度重视社会反响,针对反映出的意见和建议,又认真把这些禁令进行了研究,发现其中个别语句存在措辞不够严谨、描述简单,学校准备在试行过程中逐步修订完善。

偃师高中副校长高绍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学校已经对一些禁令内容做了调整,比如将引发争议的“在校园男女拉手,首次留校察看,第二次勒令退学”,调整为“有谈恋爱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开除学籍”。高绍辉表示,学校此次出台的禁令,初衷是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处罚学生并不是目的,希望得到社会的理解。

针对上述引发争议的禁令,《人民日报》微博发表评论称,“一刀切”的校规未免过于苛责。青春期孩子对异性产生好感是正常现象,一味打击反倒容易引起逆反对立。少些简单粗暴的禁止,多些方式多样的引导,别忘了,校规的最终目的,是帮助学生更好成长。

据偃师高中官网介绍,该校已有81年的办学历史,是河南省首批命名的省级重点高中,也是河南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