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见情人骗走其孩子 法院按拐卖儿童罪判处

09.07.2014  13:12
  为了让女友露面,武某带走了女友的孩子,后因涉嫌绑架罪被提起公诉。昨日,东方今报记者获悉,武某终因拐卖儿童罪被法院判刑。
  
  2013年3月,34岁的武某和闫红(化名)发展为情人关系。同年12月,闫红离开武某,把3岁的女儿贝贝(化名)寄养在保姆秦某家。
  
  今年1月29日,武某将贝贝带到车上离开。秦某给武某打电话要孩子,武某则让闫红和他见面。
  
  当天下午5点半,武某和闫红在鹤壁一公园见面时被警方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武某绑架他人,其行为构成绑架罪。
  
  鹤壁市山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绑架罪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本案中,武某骗走贝贝的主观目的是为与闫红见面,不符合绑架罪中勒索财物或扣押人质的主观构成要件,因此武某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
  
  最终,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武某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