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民醉驾致人死亡 获刑10个月被判终身禁驾

08.07.2014  12:01

本报三门峡讯(记者马建刚通讯员段华峰王娜)义马市民张某存在侥幸心理,不惜以身试法,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因在渑池境内醉驾致人死亡,近日被处吊销驾驶证且终身禁驾。这是渑池县首例因醉驾致人死亡,被处吊销驾驶证且终身禁驾的案例。

今年2月21日19时许,家住义马市千秋西路的张某,与张某某等几位好友在义马市鸿庆路一家饭店聚会。21时许聚会结束后,张某心存侥幸开车载朋友张某某一起到渑池县新市场接朋友,回家途中行驶至310国道渑池县塔尼路段时,与李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后尾部发生碰撞,致坐在副驾驶座的张某某当场死亡、自己受伤。事故发生后,民警对张某进行了血醇检验,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01.50mg/100ml,属醉驾。

近日,渑池县法院判决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经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管领导批示,吊销张某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