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河南全省严查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违法行为

24.03.2017  22:02

记者今日从省公安交警总队获悉,按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部署,全省交警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驾乘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行动。

【危害】骑乘摩托车佩戴头盔和驾乘汽车系安全带一样重要!

为了找出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严重的症结,在一项问卷调查显示,将3000份问卷分别发放到工人、农民、公务员、老师、学生手中。

整理归类发现:

有15%的人不知道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是一种违法行为;

有20%的人认为骑乘摩托车戴不戴头盔对自己安全无所谓;

有30%的人认为骑乘摩托车戴头盔麻烦,特别是夏天天热更不愿戴;

有35%的人认为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交警时管时不管,既使交警抓住了也不会怎么样。

具体表现在:

一是认为骑乘摩托车戴不戴头盔是自己的事,与别人无关,可戴可不戴;

二是不知道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是一种违法行为,压根就不知道要戴;

三是认为骑乘摩托车戴不戴头盔,不会影响到自身的安全,没必要戴;

四是认为骑摩托车者戴头盔就行了,乘摩托车者就没有必要戴了;

五是有些人认为(特别是年轻女性)骑乘摩托车戴头盔影响美观,不愿戴;

六是看到别人都没戴,自己戴了头盔觉着不自在。

与汽车相比,摩托车驾驶人或乘车人几乎没有任何保护,一旦发生意外,就处于易伤害位置。

据统计,与摩托车有关的事故中,驾驶人或乘车人头部有80%可能受到碰撞。人的头部结构特点决定,一旦受到撞击,极易形成挫伤,轻则脑震荡,重则死亡。

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约占12%

2017年2月2日1时7分,赵某无证驾驶无牌普通两轮摩托车沿洛阳延安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延安路北侧9路公交终点站附近处时,由于赵某醉酒(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5.3mg/100mL)驾驶机动车,且未戴安全头盔,致使两轮普通摩托车前部及左侧与事故路段北半幅南侧道沿接触后车辆失控摔倒在地,赵某肢体与隔离带树木相撞,造成赵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据统计,自去年以来全省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约占12%,很多都是因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导致驾乘人员头部受伤甚至死亡的悲剧发生。

加大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全省交警通过分析研判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多发的重点区域、时间、节点,活跃区域、出行规律、违法、事故特点等基本情况。

一是不断加强和规范城区摩托车的交通秩序管理,在餐馆、酒吧、夜市、KTV等重点路段和重要时段设置卡点,严查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合理安排勤务,加大对摩托车出行率高、违法行为多发的交叉路口、城郊接合部等地的巡查力度,严格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

随着天气逐渐转暖,农村地区访友、郊游出行活动增加,农村道路将迎来高峰期,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加。

一是针对农村地区警力不足的特点,成立执法小分队,选择城镇赶集点、观光旅游地、农村公路等路段设置执勤卡点,严格查处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定期带领安全员、劝导员深入各乡镇路段,特别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路段开展执法宣传,劝导过往车辆驾驶人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劝导摩托车驾乘人员遵章行驶,增强佩戴头盔上路行驶的交通安全意识。

整治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

针对部分地区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现象突出等现象,一是通过在学校周边或学生必经路段设置卡点、巡逻检查,加强对不满18周岁驾驶摩托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二是要主动联合教育部门深入校园,准确了解掌握在校生驾乘摩托车情况,完善基础信息台账。同时督促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行为的正确引导和教育。(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杨军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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