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推进气象现代化发展新格局
1次覆盖全市的气象法执法检查,1份客观务实的人大审议意见,1份政府出台的气象现代化实施意见,2次政府重点工作督查,5部门联合制定气象现代化年度行动方案,9县地方政府气象现代化政策性文件陆续出台,31个地方气象事业编制相继得到落实......,这一串串数字逐渐勾勒出驻马店市“人大护航、政府引领、部门联动”的气象现代化发展新格局。
人大护航 推动气象法全面贯彻实施
3月中下旬,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两个检查组,对该市气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组织召开了由市人大、政府及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安监局、环保局、农业局、水利局、气象局等16家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气象法》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重点围绕气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展开交流和讨论,形成了诸多共识。
在前期检查、调研、座谈的基础上,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对全市气象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气象事业投入力度、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提高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能力等五项重点建议,同时要求市政府抓好落实,并要求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政府引领 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
在驻马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搞好气象服务”首次写入市政府工作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相继批示要求加快推进全市气象现代化建设,保障气象事业健康发展。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五项重要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完善气象现代化建设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将发展气象现代化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二是各级政府每年要制定气象现代化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强化防雷安全管理、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行业气象管理等气象社会管理。四是全面推进基层气象机构综合改革,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建立完善相应投入保障机制。五是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气象现代化目标责任制并纳入政府综合考评体系,统筹气象现代化事业规划发展。
4月8日,市政府督查室印发督办通知,对2014年度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搞好气象服务”被列为市政府重点督查内容,明确了各县区政府和气象部门为全市气象现代化建设的责任单位。6月27日,市政府督查室再次印发督办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报送上半年气象现代化工作进展,督促气象现代化重点工作的落实。
5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气象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气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出台支持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政策性文件,全面落实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气象现代化重点项目建设,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保障机制,加快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地方机构和地方编制。同时,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五项重点建议进行任务分解,明确了各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责任单位,认真组织气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目前,驻马店市、县两级政府气象现代化政策性文件均已相继出台,先后成立人工影响天气、气象防灾减灾等地方气象机构4个,核定地方气象事业编制31人,有力推动了该市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步伐,为加快推进全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
部门联动 凝聚气象现代化发展合力
6月6日,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2014年全市气象现代化行动方案》,制定了2014年度气象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明确了加快推进气象灾害防御综合观测体系建设、精准化预报预测体系建设、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城乡一体化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支撑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六项重点建设任务。同时,五部门制定了气象现代化年度重点督查内容和评分标准,对地方政府气象现代化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考核和评价,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地方,将在建设项目上优先安排。
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发展目标催人奋进。到2020年,驻马店市将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功能先进的气象预报预测体系、布局科学的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可持续发展的气象事业支撑保障体系。气象防灾减灾和气象为农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建设保障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明显提高,气象服务领域更加广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气象服务的需求,建成与气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梅新建 林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