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平舆一人大代表疑遭临县非法拘禁 回应称受指派办案
核心提示:驻马店市纪委相关领导介绍,他们确实指派汝南县检察院调查刘华,但同时也提醒汝南检察院要秉公执法。5月15日上午10点多,刘华被汝南县检察院释放。
中国网郑州5月15日电 (记者 刘林森)未经人大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许可,驻马店市平舆县一人大代表在平舆县城被汝南县检察院强制带走,6天后,该人大代表又被释放。不明不白的“消失”6天,令家属担惊受怕,但至今没有人出面解释,更是让人大代表刘华感到愤怒。
据驻马店市平舆县人大代表刘华的侄子介绍,5月9号,他用自己的贵宾卡在该县某酒店给伯父开了个房间, 11号上午接到该酒店打来电话,问他是否续住,他就联系伯父,但一直无法打通电话。随后,家人一起赶到酒店,经过查看监控发现,刘华和几个便装男子走到停车场,在一辆商务警车前被几名男子连拉带踢的装进了后备箱,刘华的私家车也被几名男子开走。
刘华的家人无奈之下到平舆县相关单位反映情况,而平舆县人大也对本县人大代表被抓不知情。
“我爸是县人大代表,他被抓了县人大压根儿不知情,太奇怪了”,刘华的儿子对父亲为什么被抓走感到不解。
通过反复查看监控,后经核实,带走刘华的车牌号为豫QB275警的车辆为汝南县检察院车辆。
5月14日下午,在汝南县检察院院内,记者看到了监控中带走刘华的警车——豫QB275警,而其私家车也停放在后院里。
按照汝南县检察院的规定,5月14日是检察长接待日,根据其规定,“每周三为检察长接待日,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待的事前通知举报中心,由其他检察长代替或调换。检察长、副检察长接待日期间,在接待室办公”。
在接待现场,记者并没有发现在此接待的检察长和副检察长,只有三个着便装的男子,其中一名为老人。一名付姓男子介绍,检察长有事儿出去了。
了解完情况后,付姓男子介绍,抓刘华是纪委安排的。
驻马店市纪委相关领导介绍,他们确实指派汝南县检察院调查刘华,但同时也提醒汝南检察院要秉公执法。
5月15日上午10点多,刘华被汝南县检察院释放。
“为什么不经过县人大同意就抓县人大代表呢?也不通知家属,什么手续都没有,前后关了我6天。”刘华说,“汝南检察院严重违规办案,一定会利用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广福称,汝南县检察院办案程序违法,如果拘留人大代表,汝南检察院首先应当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
其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侦查过程中,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有权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第13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所以说,汝南县检察院的做法是明显违反国家刑诉法律的做法,严重的可能构成渎职、非法拘禁犯罪。
(本文来源: 中国网河南频道 责任编辑:詹邦洋) 新闻热线:0371-65901818 . © 版权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