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采购二元种猪活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 驻马店市驿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委托,对 驻马店市驿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采购二元种猪活体项目 的下述活体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编号 : 驿政采招【2015】5 号
2. 招标活体名称、数量及主要主要规格标准规格
活体名称 | 单位 | 主要规格标准 | 交验地点 | 交验期 |
二元种猪 | 头 | 二元种猪,生长期4个月以上,重量:60公斤以上,健康条件符合国家要求。 | 集中送到板桥镇白果树村、沙河店镇会合幕村、水屯镇钟楼村项目实施地点交接。到户增收标志牌的制作与安装,免费为每户制作并安装一个牌子。 | 签订合同时由采购方出具的引种证明材料,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人公司场地进行挑选,3日内完成验收交接。 |
注明: 1. 每头二元种猪单价不超过 1800 元整,投标单价超出 1800 元以上的按无效投标处
理。 2. 主要技术标准及商务要求已在 2015 年 1 月 26 日 征询意见中发布过,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提供的活体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主要规格标准、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活体。
3.3、其他特定条件:
3.3.1具有有效(经营或销售)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开标时审查。)
3.3.2投标人具有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开标时审查。 )
3.3.3投标人在驻马店市内(含驻马店市管辖的县、区)设有售后服务网点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副内,原件开标时审查。)
3.3.4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
3.3.5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领取 时间: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25日上午11:30分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
4.2 领取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96- 2811209。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或提供电子邮箱。),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4.3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驻马店市内(含驻马店市管辖的县、区)设有售后服务网点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以有效的营业执照为准,可在国家工商网上查询注册号的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一套备案 ,带原件审查后退回。
注明: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委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性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5.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10000 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帐户内( 转账时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 ),然后持银行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一楼东 驻马店市 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查询到帐后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代理机构开户名: 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驻马店分行 乐南支行
帐 号: 259804816204
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5年3月4日上午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 ,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3月4日上午9:00整在 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 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 项目咨询电话 :
采购人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96-2828051
代理机构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 0396-2811209
10. 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0396-2830470
驻马店市驿城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 0396-2828623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
附: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驻马店市驿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采购二元种猪活体项目
项目介绍:采购二元种猪活体包含三个镇(集中送到板桥镇白果树村、沙河店镇会合幕村、水屯镇钟楼村项目实施地点交接。到户增收标志牌的制作与安装,免费为每户制作并安装一个牌子。)
一、活体需求
活体名称 | 单位 | 主要规格标准 |
二元种猪活体 | 头 | 规格标准:二元种猪,生长期4个月以上,60公斤以上,健康条件符合国家要求。 |
标准 | 符合国家标准 | |
验收条件及标准 |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 | |
验收方法及方案 | 所有活体交接时出具县级(含县级)以上畜牧局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饲养手册,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交接。7天内二元种猪死亡的,中标人免费提供同样标准的二元种猪,但不按饲养手册操作方法进行饲养的和人为因素造成的,中标人不承担后果。 |
注明: 每头 二元种猪单价不超过 1800 元整,投标报出的单价超出 1800 元以上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商务要求
生命期限 | 为7天。 |
售后服务要求 | 1. 二元种猪活体,按时进行回访,保证在7天内没有死亡。 2. 交接时免费提供人员培训,保证能够熟练掌握日常防疫常识。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时由采购方出具的引种证明材料,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人公司场地进行挑选,3日内完成验收交接。 地点:三个镇(集中送到板桥镇白果树村、沙河店镇会合幕村、水屯镇钟楼村项目实施地点交接。到户增收标志牌的制作与安装,免费为每户制作并安装一个牌子。) |
付款方式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 |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1. 供方需提供正常工作时间内电话响应,根据病情情况及时解决,交接后7日内如病情严重解决不了的,中标方免费调换60公斤以上二元种猪活体。 2. 二元种猪活体交接后1个月定期回访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