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委原书记刘国庆受审 被控受贿近七千万
记者 韩景玮/文 杜文育/摄影
核心提示丨3月30日,备受关注的驻马店市委原书记刘国庆受贿案在许昌中院开审。公诉机关指控称,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刘国庆利用其先后担任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驻马店市市长、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22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6799万元、港币10万元。结合刘国庆案件,省高院通报了我省法院2015年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情况,以及2016年将要审理的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受贿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受贿近7000万,驻马店市委原书记刘国庆受审
刘国庆当庭悔罪认罪,法院将择期宣判
刘国庆2013年4月当选驻马店市委书记。2014年4月25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2014年10月23日,被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刘国庆利用其先后担任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驻马店市市长、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22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6799万元、港币10万元。起诉书显示,刘国庆在收受他人财物后,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85条第1款的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被告人刘国庆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系立功,应依照《刑法》第68条之规定处罚。法庭调查显示,被告人刘国庆在担任驻马店市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东方金典集团有限公司张某某人民币2000万元。同时,还收受驻马店市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某某人民币1000万元,伙同雷某收受驻马店市开发区嘉富城置业有限公司王某人民币1500万元。
被告人刘国庆在最后陈述中表示,“受党培养教育多年,辜负了组织的期望和人民的重托,对不起组织、人民群众和家人。愿意接受法律惩罚,认罪悔罪。今后一定好好改造,悔过自新。”当天庭审,被告人近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人员等共130余人参加了此案庭审旁听。法院当天并未当庭宣判,将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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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年我省21个厅级以上官员被判刑
昨天下午,结合刘国庆案,省高院还通报了我省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情况。自2015年以来,河南法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打虎拍蝇”决策部署,依法严惩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审结案件1980件,判处犯罪分子2934人,其中厅级以上21人,处级160人,科级及以下275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