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肉饼店购病死猪肉馅加工销售 店主:从不吃自家肉

28.11.2014  12:11

卖病死猪肉 俩团伙今被判

将病死猪肉加工成馅 卖给小饭馆及香河肉饼店 被告人庭上称 “从来不吃自家收购的猪肉”

黑心商贩低价收购病死猪,加工、处理后,将正常猪肉与病死猪肉混合一起做成肉馅,卖给小饭馆或者香河肉饼店。

记者上午获悉,昌平法院对以徐二邦和王文献为首的两个团伙做出判决,以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徐二邦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王文献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15万元。徐德树等51名被告人则分别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至缓刑不等,同时,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病猪肉馅流向小饭馆和香河肉饼店

39岁的徐二帮是安徽人,初中文化,来京做了个体户。徐二邦以低价收购病死猪,雇佣他人加工,后来生意做大了,他干脆直接做起了二传手,从别人手里收购已经加工好的病死猪肉,然后将这些猪肉和好猪肉混在一起加工成肉馅,有的卖给小饭馆或者香河肉饼店,有的则卖给在农贸市场里销售猪肉的摊贩。

2012年8月至2013年11月,王建波从昌平水屯等地收购病死猪,在朝阳北苑、昌平北七家某村出租房内进行非法加工后卖给徐二帮。

2013年4月至11月期间,冯江书从昌平兴寿镇西官庄村的私人养殖场收购病死猪,在昌平北七家镇某村出租房内非法加工后卖给徐二帮。

2013年9月至11月期间,杨金宝从怀柔、密云等地收购病死猪,在顺义牛栏山镇某村非法加工后卖给徐二帮。

2012年8月至2013年11月期间,徐二帮低价大量收购病死猪肉,雇佣徐德树在东城旧鼓楼外大街新民菜市场的摊位,将合格猪肉与病死猪肉混合加工成肉馅,低价销售给昌平、海淀、朝阳、房山等地经营香河肉饼店、小吃店的田建峰等26人,这26名被告人进行二次加工后对外销售。

在庭审中,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有人称自己从来不吃自家收购的猪肉。

昌平法院审理认为,徐二帮、徐德树等5人将明知是病死、死因不明的猪肉进行加工、销售,田建峰等26人未核实肉馅来源及是否经过检验检疫的情况下购买、加工成肉制品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等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作用,作出一审判决,以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徐二邦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徐德树等26名被告人则被判处二年至9个月的有期徒刑,于杰琼等4人则被免除处罚。

另一团伙“客户”

多为昌平回龙观市场

昌平法院查明,以32岁农民王文献为首的团伙案中,李克伟、张海亮等人于2012年至2013年9月期间,在昌平区南邵镇张各庄村、海淀梅所屯村附近的养猪场捡拾病死、死因不明的生猪,非法加工后销售给王文献。

2012年至2013年9月期间,王文献低价大量收购病死猪肉,雇佣王文章擅自加工,低价销售给昌平区水屯市场、回龙观镇城北市场、南口镇及北京市海淀区等地经营食品的何兰平等人。昌平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王文献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15万元,其余人分别被判刑。文/记者 洪雪 王晓飞

【责任编辑:樊欢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