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次集中销毁过期快递面单 倒卖最高罚5万
待销毁快递面单
本报讯网购时代,不计其数的快递面单会不会泄露你的个人信息?留底在快递公司的快递面单会不会被拿去卖掉?为保护个人隐私,预防信息泄露,3月13日上午,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和全省16市邮政管理局同时举行首次快递面单集中销毁(粉碎打浆方式)活动,共销毁81.48吨。今后我省将每年集中进行两次销毁。
首次集中销毁81.48吨过期快递面单
2014年,全省邮政行业业务总量完成116亿元,其中快递业务量近3亿件,同比增长54%,2015年前两个月,全省邮政行业业务总量完成21.29亿元,其中快递业务量达5354.19万件。
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丁平说,快递“面单”又称快递详情单,面单上有收件人和寄件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每一份快递发出都会有一张“面单”记录单号,处理不当会引发各类犯罪,给百姓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极大危害,规范快递面单的保存、管理、销毁等工作,有利于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次集中销毁的过期快递面单涉及顺丰、申通、圆通、中通、汇通、韵达、着急送、天天等快递公司,面单重81.48吨。
倒卖、遗弃快递面单将处1万~5万罚款
“销毁的面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电子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国际快递运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6个月。”丁平解释,这是为了应对快递引起纠纷、争议、赔偿等情况。
丁平说,快递面单必须集中封闭保管,安全措施要“达标”,比如保管时启用摄像等手段等。电子面单除了限制授权,还要求快递企业在实行电子面单技术方面进行规范,要求有一定的阻隔、防止泄露、防备下载的工具。
若发现邮政、快递企业违法提供用户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还可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从业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