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例刑事附带民事 公益诉讼案宣判

21.12.2017  06:15

  12月20日,由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朱某秀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在中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牟县法检两长分别担任审判长和公益诉讼人出庭。这是经河南省检察院批准的河南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经中牟县检察院审查查明:2014年7月至2014年11月间,朱某秀在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毁坏其承包的中牟县广惠街刘申庄村南的林地,用以硬化道路、修建仓库、开设陶瓷城,致使106.1亩林地遭到破坏。

2016年3月22日,中牟县森林公安局以涉嫌占用农用地罪对朱某秀立案侦查,但因原林地所有权人不愿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生态资源损害尚未修复,为了有效惩治犯罪、更好地保护生态资源,经河南省检察院批准,11月24日,中牟县检察院依法向中牟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最终,审判长当庭宣告被告人朱某秀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2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将涉案陶瓷城拆除,恢复林地原状,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公益诉讼机关评估费15600元。(记者 高鹏)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