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24.02.2016  16:48

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抽检了焙烤食品、豆类及其制品共2类食品105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41批次。其中,焙烤食品755批次,不合格样品41批次,占5.4%;豆类及其制品300批次,全部合格。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安阳鑫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菌落总数超标;长沙市万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丝肉松卷、合肥市客满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松蛋糕和金丝肉松卷(香橙味)、临颍县威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木糖醇蛋糕山梨酸及其钾盐和脱氢乙酸和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德州国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枣糕、合肥品味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米蛋糕、河南温县鑫有福食品厂绿豆糕和红豆糕、洛阳福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洛阳麦盛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花牡丹饼、洛阳市洛龙区新乐食品厂生产的红豆冻糕和精品绿豆糕、漯河市三乐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奶心冰淇淋蛋糕、生产的皮皮熊(蛋糕)、生产的相思豆蛋糕和猴菇冰淇淋蛋糕、武城县丰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枣糕、周口市鑫之华食品有限公司新郑分公司生产的蜂蜜枣糕脱氢乙酸和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河南麦得隆食品有限公司(HN)生产的奶昔派和心礼肉松蛋糕纳他霉素超标;河南温县鑫有福食品厂生产的板栗糕和紫薯糕、龙海市颜厝镇满家惠食品厂生产的燕麦蛋糕、龙海市正丹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淇淋卡斯达蛋糕、麦丰食品(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铜锣烧(红豆味)、郑州德利园食品生产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味肉松饼、郑州美多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煎蛋糕、郑州市金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猴菇蛋糕和2批次提子蛋糕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洛阳农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牡丹饼、香港口乐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杏仁核桃酥(烘烤类糕点)、许昌经济开发区新南方食品厂生产的麻条、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生产的麻条、偃师市永康食品厂生产的桃酥(芝麻香.烘烤类)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超标;漯河市正恒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全蛋沙琪玛(冷加工糕点)霉菌计数超标;民权县豫贡麻花厂生产的民权贡麻花酸价和过氧化值超标。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安阳市、信阳市、焦作市、漯河市、商丘市、许昌市食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查明不合格产品的原因,严防不合格食品继续在市场销售,防控存在的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批次的不合格食品时,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 食品抽检合格-20160223-焙烤食品.xls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223-焙烤食品.xls

3. 食品抽检合格-20160223-豆类及其制品.xls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