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6年第95号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12.09.2016  13:08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官网上发布的《关于2016年粽子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95号),涉及我省不合格样品2批次。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洛阳喜汇西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周口市久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枣粽检出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洛阳喜汇西城商贸有限公司。经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老城分局调查,洛阳喜汇西城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标称周口市久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枣粽5箱(2.5kg/袋,4袋/箱),已销售2箱,剩余3箱被依法没收并予以销毁。由于该公司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老城分局依法对其免于处罚。

(二)周口市久源食品有限公司。经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该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12日和4月15日生产蜜枣粽共计100件(10kg/件)),已销售67件,召回7件,封存33件,召回和封存的产品以被监督销毁。该公司根据产品工艺流程、配方配料及生产过程认真排查,经对所购原料进行检验,确定不合格的原因为公司采购验证把关不严,采购了不合格蜜枣。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依据《食品安全法》,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2880元,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对郑州市惠济区信基冻品水产大世界合家欢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河南省久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枣粽子检出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郑州市惠济区信基冻品水产大世界合家欢副食商行。经郑州市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郑州市惠济区信基冻品水产大世界合家欢副食商行于2016年5月7日,从河南省久念食品有限公司购进蜜枣粽子45件(2.5kg/件),已销售22件,退回河南省久念食品有限公司23件。由于该公司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郑州市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对其免于处罚。

(二)河南省久念食品有限公司。经社旗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该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生产标示规格为2.5kg/件蜜枣粽子60件,销售45件,召回20件,封存15件,召回和封存的产品以被监督销毁。经企业自查和质量分析,确定不合格产品的原因为企业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导致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料。目前社旗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已依据《食品安全法》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食品35件,罚款5000元的行政罚款。

特此公告。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