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落实2013年河南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有关处室、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食品安全监督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河南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3〕52号)要求,省局制定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2013年河南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18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2013年
河南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保障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保障全省人民饮食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河南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3〕5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2013年河南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要求,针对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日常监管,深化治理整顿,努力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全省人民饮食安全,促进中原经济区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一是对全省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实施备案制度,对餐饮单位使用的添加剂进行登记备案,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承诺以及宣传张贴等要求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张贴、未及时备案公示、未公开承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二是针对违禁超限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治理集中执法行动,对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要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对餐饮服务单位自制的调味品进行重点监管,严查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食盐等调味品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省局食品安全协调处,省食品安全监督局,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集中开展餐饮类食品类摊贩专项整治。一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依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起草制定《河南省餐饮类食品摊贩备案办法(试行)》,规范全省餐饮类食品摊贩的备案行为。二是各地按照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方案,突出备案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经营场所、经营条件、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集中开展餐饮类食品类摊贩专项整治。(省局食品安全协调处、政策法规处,省食品安全监督局,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深入实施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蔬菜“四大放心”工程,启动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一是各地要按照《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深化餐饮服务环节放心奶、放心肉、放心菜、放心豆制品“四大放心”工程。二是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3〕51号),制定餐饮服务环节放心主食工程工作方案,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面粉、食用植物油、大米以及馒头、面条、速冻食品、油条、方便米面食品等品种综合治理和达标创优工作。(省局食品安全协调处,省食品安全监督局,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加强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抽验和检测。全省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年度工作目标,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本单位年度抽验计划,每个省辖市抽检餐饮食品500批以上,每个县(市、区)抽检餐饮食品200批以上,分阶段组织实施好监督抽检计划,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省局食品安全协调处,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食品安全监督局,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全面推进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按照《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量化分级管理和示范工程建设、“透明厨房”活动相结合,倡导寻找笑脸就餐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引导公众科学消费,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到2013年6月底,全面完成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首次动态等级评定工作,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省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办公室,省食品安全监督局,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工作要求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局要高度重视,要把落实2013年河南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对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科室)和责任人员,明确完成任务的节点,规范办理程序、细则和标准,建立工作台账,认真督促检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局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要将落实2013年河南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报省局食品安全协调处。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