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将面临更严监管

30.07.2015  10:25

  (记者董子畅)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29日在中国记协举办的“记者大讲堂”上指出,新《食品安全法》建立特殊食品严格监管制度,确立了三种特殊食品进行严格监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更为严格的监管主要体现在产品注册、备案、标签说明书有特殊要求等方面。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食品安全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从104条增加到154条,新增50条,对原有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改;法律文本从1.5万字增加到3万字;法律责任从15条增加到28条。新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徐景和表示,中国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仍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系、手段和制度等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重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

  “2015年英国《经济学人》智库公布了《全球食品安全指数报告》,中国在109个国家当中排到42位,中国食品安全在不断的往前推进。”徐景和说,中国在整个全球食品安全当中还是表现比较好的国家,中国食品安全指数列世界第二梯队,这是英国对我们的评价。

  徐景和指出,这次的修法和立法,是从问题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同时,坚持国际视野,从整个国际社会这样一个宽泛视野来认识食品安全的改革和发展。并立足国情,坚持创新动力,从理念创新到体制创新,到制度创新,到机制创新,到方式创新,通过一系列的创新来破解当前面临的食品安全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