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理论版刊登我校商学院周柯教授文章《以“飞地”创新发展 加快航空港区建设》
25.08.2015 20:36
本文来源: 郑州大学
以“飞地”创新发展 加快航空港区建设
□周柯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过两年多的建设,无论是机场客货运吞吐量、航空港区主要经济指标,还是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功能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突破,成绩斐然。但作为全省发展的战略突破口和支撑未来发展的“王牌”,需要巨额资本、先进技术和高技能人才支撑。结合我省实际看,这些支撑条件较弱,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如何倾全省之力打造“王牌”,需要决策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在体制机制上着力。借鉴发达地区体制创新经验,“飞地经济”模式是解决资本、技术、人才问题的不二选择,下一步工作的着力点应当放在如何创新实施这种发展模式上。
“飞地经济”本质是跨区域的经济合作
“飞地经济”是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产业嵌入式”发展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打破原有体制和行政边界限制,通过在行政上不存在隶属关系的其他地区建立自己的产业园区,进行跨区域的经济开发,实现产业和相关要素的整体性转移,进而推动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重新配置。“飞地经济”以两地政府的组织引导为主体,以双方互利共赢为基础,以利益分配比例的确定为保障,以产业兼容和资源优势利用为关键,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多元投资、多元管理。
在“飞地经济”模式中,唱主角的是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力。通过政府间的协商,为项目、资本、技术、人才的落地提供前提条件和基本保障,由政府筑巢引凤,为投资方牵线搭桥。参与管理的是双方政府及企业,“飞地”产业园区的管理职责主要由飞出地承担,这是因为飞出地政府及企业对自己飞入产业的技术、文化等非常熟悉,由其管理,能够更好地实现投入产出效益的最大化。飞入地要为飞出地提供能够承接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平台,按照与飞出地相适应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进行“飞地”产业园区建设,飞入地政府对园区建设和运行发挥管理作用。运作的基础是两个地区政府的友好合作和共同发展,双方要有一个确定的利益分配比例,由经济上的意向上升为法律上的契约。
航空港区具备“飞地经济”的基础条件
从2002年福州市平潭县在国内最早尝试“飞地经济”至今,沿海发达省份,如广东、江苏等,“飞地”早已遍地开花,成绩卓著。苏州采用“飞地”发展模式,将新加坡先进管理要素引进苏州工业园,形成高端要素集聚效应,2012年创造了全市16%的工业总产值、17%的固定资产投资和31%的进出口总额。山东省规划在东营市和滨州市设立飞地经济示范区,到2015年规模达120平方公里。安徽省在皖江示范区开发园中划出一块区域,交给江浙沪政府来建设。青海省、甘肃省也都有运用“飞地经济”模式的成功经验。2014年12月,河南省有了首个跨区域合作的“飞地经济”产业园区——金水(获嘉)产业新城。
省委书记郭庚茂今年2月在调研郑州航空港区时提出下一步航空港区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发展铁海联运、公铁联运,提升郑欧班列运营水平,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进一步打造国际性物流中心,发展电子商务等诸多方面。航空港区建设是一个大手笔工程,实施“飞地经济”模式,寻求其他地方政府助力,解决资源、资本、技术、人才约束等方面的问题,对加快实现建设目标十分必要。
郑州航空港区有国家战略“先行先试”的支持,拥有415平方公里的土地范围,有足够的“飞地”可划,地理位置承东启西、连接南北。入驻航空港区,可以实现向东与海上丝绸之路连接,向西与丝绸之路经济带融合,通过空中“丝绸之路”可以通向全球。航空港区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大通关、电子口岸等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都有重大突破,同时三大国家战略交织,“米”字形高速铁路网勾画,对其他地方投资有足够的吸引力。新常态下,各地都在大力寻找转型发展的途径,“互联网+”提供了彼此共同创新的可能性,“飞地经济”将是减轻自身发展负担,在协同中实现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
做好规划、完善机制是“飞地经济”成功的关键
郑州航空港区采用“飞地经济”模式必须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做好顶层设计。政府应当把“飞地经济”纳入政府战略,在规划选址、开发方式、项目准入、服务标准等方面通盘考虑。可在航空港区的北部科技研发区、东部会展区和南部园博会区打造特色“飞地经济”区,做好各种“飞地经济”区的规划方案。最好能在以产业命名的园区基础上,加上各省市政府所在地名,以此来命名园区名称,突出不同地区产业特色。同时,还要制定好吸引其他政府来“飞地”发展的相关政策。二是成立航空港区“飞地经济”推进工作小组。设立好组织机构,责任到人,做好与“飞地经济”载体——产业园区建设的对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推进工作小组还要肩负主动出击寻找合作政府的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整合各方力量,解放思想,迈开步伐,放眼全国寻找合作伙伴。三是建立好利益协调机制。“飞地经济”模式涉及飞入方政府、飞出方政府和投资商三方,要建立三方的合作机制,确定三方合作领域、合作的战略目标、合作建设任务以及各方职权范围、职务角色、责任范围等。合理设计各级政府的税收分配比例,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双方政府可以协议分成。
采用“飞地经济”模式还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避免简单的招商引资模式。要充分考虑航空港区的土地、资源等条件,与飞出地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避免飞出地政府发挥不了作用,达不到“飞地经济”的目的。二是避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要切实加强管理,对飞出地政府引进安排的项目严格审核把关,有选择地安排引进,避免把高消耗、高污染的项目引入航空港区。三是避免结构性不协调出现。要考虑飞出地与航空港区在经济结构、社会文化氛围等方面的一致性,避免经济文化不协调情况和社会矛盾出现。四是避免利益分配设置不公。在与飞出地政府、投资商合作中,要科学合理选择分配方法,公平设置分成比例,尽量减少一方利益损失的可能性,尤其对土地利益和税收利益要充分协商,避免发生矛盾。⑥6(作者系郑州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教授)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15-08-25 20:35:33
本文来源: 郑州大学
25.08.2015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