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飙车男骂交警打记者:家里有十几台跑车随便扣
近日起,郑州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为期半年的整治“飙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行动其间,警方交管、刑侦、治安、特警、属地分局等警种部门将集中警力、合成作战,重拳打击整治“飙车”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其发展蔓延。
6月12日晚,郑州警方在郑东新区商务内环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飙车”交通违法行为首次统一行动,拉开了此次专项行动的战幕,一乘坐法拉利男子因阻碍执法被刑拘。
郑州晚报记者 张玉东 实习生 王霄雄 通讯员 邢红军/文 郑州晚报记者 周甬/图
150名警力布控易发“飙车”点
当日行动从22时持续至24时,郑州警方共出动交警、治安警、特警等共150人,警车20台,摩托车40台,拖车3台,分设多个观察组、布控组和查处组,按照“路口固定守候、路段流动查扣”的原则,采取警便结合的方式,在商务内环全线布控警力。
行动中,观察组民警着便衣、开便车对“飙车”聚集点进行隐蔽观察,拍摄取证,利用对讲机向行动指挥部和布控组及时通报参与“飙车”的车辆、人员数量及动向;布控组、查处组的民警则乘警车隐蔽在适当地点,一旦接到行动指挥部下令,以最快速度同时到达指定位置,由布控组封闭路口,查处组进入布控路段对参与“飙车”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控制;每次行动“收网”后,由交警负责扣留车辆,属地分局民警负责控制人员,并带回分局依法作出处理。
依法整治 情节恶劣的处拘役
据警方行动指挥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集中行动中,对于驾驶机动车、摩托车(含大功率电动摩托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或故意围堵正常行驶的车辆的,警方将依据《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五十一条的规定,处以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对于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将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的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对于驾驶拼装机动车或已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路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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