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河南省教育厅、公安厅、水利厅等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并自查整改安全隐患。
入夏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在水库、河道、水渠、渡口、沟、塘等危险水域相继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根据近期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学生溺水事故的批示要求,省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7月21日至30日对各地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主要内容有:
1、是否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综合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预防学生溺水联动工作机制;
2、是否开设安全教育课程,5月份以来是否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课程教育;
3、是否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题教育;
4、是否开展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工作,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印发和回执回收是否完成;
5、水库、河道、水渠、渡口等危险水域是否配备防护、救生设施,是否设置防溺水警示标牌,是否建立日常巡查巡防措施;
6、水利、教育、住建、河务、公安等部门对重点水域的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7、乡镇政府(街道)和村(居)委会及水域权属主体是否对沟、塘、塌陷区、取土坑等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设立警示标志;
8、各有关部门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情况,是否使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9、是否通过各种媒体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宣传工作。
省联合督查组对部分省辖市进行抽查方式有:
1.采取自查和省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2.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每个省辖市抽查1—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若干乡镇政府(街道)和村居委会以及中小学校,并对水库、河道等危险水域进行实地检查。
(记者 聂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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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00:38 14.07.2016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