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1.07.2014  23:40

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4年7月28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河南省审计厅厅长刘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的审计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实施三大国家战略规划,着力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民生、防范风险、推进反腐,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从审计情况看,2013年,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3.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2.2%,同比增长8.4%;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790.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3.6%,同比增长10.5%。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47.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33.9%,同比增长31.4%;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25.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2.9%,同比增长4.3%。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46.6%,同比下降5%;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7.9%。

——围绕实施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省级出台17项财政支持政策,安排资金56.9亿元,支持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基础设施建设、航空物流发展和高端产业集聚。筹措20亿元资金,引导市县政府加大投入,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全省农林水事务支出629.9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全力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战略规划。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省公共财政预算中的民生支出达4049亿元,占总支出的72.6%,增长11.9%。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171元,达到1764元。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5元提高到30元。安排46.9亿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贫困地区学生免费营养餐及特岗教师补助等。筹措资金349.6亿元,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2万套,改造农村危房23.3万户。

——积极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部分专项资金切块下达市县,促进财权和事权相统一。推行竞争性分配方式改革,整合组建统一的项目评审专家库。省直部门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全面设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范围进一步扩大。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共收回预算单位项目结余结转资金4.48亿元。

一、省级财税、发展改革部门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省财政厅组织预算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管理分配政府投资和省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从审计情况看,2013年,省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注重加强统筹管理,引导和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突出民生等重点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和投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省地税局坚持依法征税,积极推进“营改增”工作,圆满完成了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目标任务。但是,在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中,尚存在预算安排不合理、资金分配不规范等问题。

(一)省财政厅组织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安排不合理。一是部分项目预算未执行。省直175个单位年初部门预算中确定的296个项目、资金4.2亿元,610个单位年中追加的957个项目、资金7.5亿元,当年均未执行,形成结余。二是上年结转资金编入预算的比例较低。省财政核定2012年省直部门结转资金100.7亿元,其中编入2013年度部门预算55.78亿元,比例为55.4%。三是部分结余资金未按规定收回预算统筹安排。省财政安排的“省交通厅不可预见费”2602万元、“财政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安排的支出”1.18亿元,至2013年底仍未支出。省财政在2014年4月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时,仍未将上述资金收回预算重新安排。四是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经费安排比较分散。2013年安排“河南省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经费”3235万元,共补助280个项目,每个项目平均11.55万元。其中243个项目均补助10万元,补助额最高的3个项目也仅为40万元。

2.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13项财政专项资金未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涉及资金26.5亿元。二是47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结果未公示,涉及资金67.31亿元。三是6项属于竞争性分配的专项资金,未引入专家评审机制,涉及资金1.19亿元。四是3项专项资金没有完全按照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分配,涉及55个项目3773万元。如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安排中,省财政共支持农业合作社加工和物流项目21个,经专家评审排名第19位的合作社没有获得补助,而排名第28位的合作社却得到财政资金扶持。

3.资金支付审批不严格。省直2012个预算单位中,1104个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的规定,部分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等通过现金结算,支出总额2.3亿元。

4.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一是应实行政府采购的支出没有编入政府采购预算。如会议费支出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率仅为23.1%。二是对追加经费中涉及政府采购的部分项目,未调整政府采购预算,造成实际支出规模超出预算61.73亿元,超预算260%。三是河南政府采购网运行不稳定、功能不健全、内容不完整,影响了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效果。

5.市县截留省级收入现象较普遍。延伸审计8个省辖市的省与市县财政体制结算情况,发现7个省辖市通过改变科目入库或坐支收入等手段,共截留省级收入1.77亿元。

(二)省地税局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抽查的4个省辖市地税部门,均存在为了完成任务跨年度提前征税问题,涉及企业29家,金额5.92亿元。二是由于国土部门的用地信息和地税部门的税收征管信息没有共享,造成少征220家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或耕地占用税1.11亿元。三是未按规定及时征收36家企业的各项税费2.23亿元。四是抽查28家企业减免税情况,发现不符合条件的3家企业享受税收减免287万元。

(三)省发展改革委管理分配政府投资方面存在的问题。

省发展改革委在评审专家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对环评等前期手续存在问题的6家企业,安排工业结构调整项目补助资金2622万元。

二、省直部门审计情况

(一)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对9个省直部门、59个二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审计。审计情况表明,省直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从严控制经费支出,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执行率较低。上述部门和单位年初支出预算的执行率为83%,年度追加预算的执行率仅为58%。二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4个二级预算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801.2万元。三是专项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1个部门和11个二级预算单位滞留、闲置专项资金4894万元。其中由于项目实施进度慢等原因,省有色地矿局所属7个二级预算单位项目资金长期闲置4176万元。四是借出款项未及时清理收回。1个部门和18个二级预算单位借出资金3468万元,未及时清理收回。其中省招生信息考试宣传中心借出款项2020万元,长达10年未收回。五是财务收支账外管理。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部分收入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2301万元。其中省教育装备中心将收取的薄弱学校改造采购仪器、设备的检测费2266万元,存入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六是违规收费。4个二级预算单位违规收费1776万元。其中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超标准收取培训费181.14万元。七是违规发放奖金福利。2个部门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违规发放奖金、给职工办福利79.52万元。

(二)省直部门会议费和“三公”经费审计情况。共审计26个一级预算单位和75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情况表明,大部分省直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从严控制会议费和“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明显效果。2013年,101个单位会议费和“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7亿元。其中:会议费8688万元,同比下降30.38%;公务接待费4523万元,同比下降29.96%;公务出国费1651万元,同比下降24.2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7883万元,与上年总体持平。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会议和车辆维修定点制度、借用其他单位车辆、会议费支出手续不完备等问题。

三、全省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我省各级审计机关,遵循“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审核”的原则,对全省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此次共审计3172个政府部门和机构、304个融资平台公司、3687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106个公用事业单位和413个其他单位,涉及29121个项目、91904笔债务。经审计核实,截至2013年6月底,全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528.38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73.52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740.04亿元。从审计情况看,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债务管理,努力化解存量债务,全省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审计也发现了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部分地方和单位存在违规融资及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等问题。审计结果已向社会公告。我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的要求,逐步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积极防范债务风险。

四、涉企财政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对部分涉企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当前涉企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较为混乱,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项目多头管理,存在对企业重复补贴现象。如在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方面,财政共设有扶持企业自主创新资金、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24项专项资金,2013年资金总规模13.11亿元,分别由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4个部门管理和分配。如唐河县鼎之新电子有限公司以同一个项目的申报资料重复申报并获得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4项财政补助资金扶持。在支持涉农企业融资贴息方面,财政共设有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贴息、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贴息等10项财政专项资金,资金总规模11.2亿元,分别由省财政厅、农业厅等8个部门管理和分配。抽查涉农企业贴息资金的拨付情况发现,省财政对73家企业212笔贷款重复贴息9102万元。如固始县顺兴粮油有限公司5笔银行贷款利息支出171.6万元,4个部门补助其贴息资金303.47万元,财政贴息超出实付利息131.87万元。二是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58家企业采取提供虚假银行贷款证明等手段骗取财政补助资金2.04亿元。如河南省伟一速冻食品有限公司在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的情况下,提供虚假工商注册和银行贷款资料,申报并获得工业结构调整项目资金352万元。

五、民生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对16个省辖市本级和119个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情况表明,我省按照中央要求,采取政府自建、企业合建、房地产开发配建等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但审计发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不符合条件享受住房保障待遇。92个市县3174户保障对象不符合保障条件仍获得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经济适用房等;17个市县691户保障对象重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二是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11个小区258套保障性住房被管理部门或保障对象用于商业经营、办公等非居住用途;14个小区2656套保障性住房被管理部门用于拆迁周转、职工宿舍等非保障对象。三是招投标程序执行不严格。153个项目未依法履行招标程序,合同金额46.12亿元;38个项目存在违规评标、虚假招标等问题,合同金额21.48亿元。

(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审计情况。对全省14个省财政直管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中央和省财政安排14个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31亿元,用于5.13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审计情况表明,当地政府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措施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效地改善了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居住条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乡村干部通过伪造66户贫困农户签名等手段,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66万元。二是一些县乡审核不严,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2.8万元。其中7个县的个别乡村干部,在经济条件或住房状况较好的情况下,为其自身或亲属申请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6.13万元。三是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范围800.66万元,用于新农村社区等方面的建设。

(三)财政性工资及养老金发放审计情况。对10个省辖市本级及所属县(市、区)财政统发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有关主管部门未对人员的增减及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认真审核,造成同一人员在不同单位领取双份工资,共发现208人多领工资567.1万元。二是个人虚假参保、社保机构审核不严,造成个人套取养老保险金3622.2万元,涉及19897人。其中1327人套取企业养老保险金998.6万元,651人套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305.9万元,17919人套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2317.7万元。

(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执行审计情况。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于拓宽就业渠道、改善创业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4个省辖市发现,由于个人提供虚假资料,主管部门审核不严,造成730人违规获得小额担保贷款6318万元、获得财政贴息353.57万元。个别地方甚至存在个人和主管部门相互串通骗取小额担保贷款的问题。

(五)福利彩票资金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福利彩票公益金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为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违规支付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福利彩票代销费455.53万元,用于该中心日常支出。二是套取福利彩票公益金130.23万元。如河南省荣军休养院以装修荣誉室的名义套取福利彩票公益金19万元,形成“小金库”。三是福彩公益金闲置5867万元。其中省民政厅及所属单位闲置福彩公益金5250万元。

六、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跟踪审计情况。我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概算总投资150.2亿元,从总干渠39个分水口引水,向11个省辖市、34个县(市)的83座水厂供水。审计情况表明,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财务管理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市工程进展较慢。截至2013年11月底,郑州市完成管道铺设16.9公里,仅占任务的21%;新乡市完成管道铺设14.6公里,仅占任务的19%。此外,51座水厂尚未开工建设,2014年汛后与主体工程同步发挥效益的目标难以实现。二是一些标段工程计量和结算审签不严格,存在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问题。如漯河市施工4标段,施工单位多报土方开挖量9077立方米,超出实际16.5%。

(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对二连浩特至广州高速公路分水岭至南阳段建设项目等3条高速公路进行了审计。3条高速公路全长222.17公里,竣工财务决算(草案)金额113.9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单位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和计量支付审查制度,较好地控制了工程质量和投资规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挤占项目建设资金2.65亿元。如岭南高速项目建设单位支付通车后应由项目运营管理单位承担的利息及费用9831万元,增大了项目建设成本。二是多计153家施工单位工程款7923万元。三是因管理不到位增加投资1.85亿元。其中:省公路管理局未按规定调整项目计量结算单价,致使项目增加不合理投资5234万元;项目建设单位未及时追究承包商相关责任,增加不合理投资支出1424万元。四是21家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3.8亿元。五是79家施工单位不合规票据列支5.63亿元。六是项目建设单位购置的58辆汽车被项目以外单位无偿占用,涉及金额1007万元,占购置车量的36%。

(三)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审计情况。2013年,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1386个。审计发现,部分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进展缓慢。当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新开工405个,其中101个未开工;计划竣工245个,其中63个未竣工。8个续建项目没有任何进展。2011年安排的5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总投资3.84亿元,计划于2013年底竣工,但截至2014年4月,仅完成投资1.31亿元。此外,个别项目存在虚报投资完成额的问题。

七、省属高校审计情况

对河南科技学院等5所高校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5所高校注重加强财务管理,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和层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违规向教职工集资11.74亿元。其中商丘师范学院集资余额2.22亿元,用于学校基本建设。二是部分商品购置和基建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或招标6563万元。其中河南科技学院5281万元支出未进行公开招标。三是假发票和不合规票据列支1299万元。其中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使用假发票和不合规票据列支各类费用540.77万元。四是少发或少提助学金1640万元。其中河南教育学院少发助学金286.44万元。五是违规收费122.47万元。其中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无依据收取助学自考费110.85万元。

八、县级农信社审计情况

近年来,全省农信社立足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存贷规模持续增加,盈利水平逐年提高,较好地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审计70家县级农信社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贷款业务管理不规范,6家农信社多报涉农贷款25.53亿元,3家农信社为完成业绩考核任务,虚增贷款3.41亿元。二是贷后跟踪管理检查不够,存在借款人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转借他人、以贷还息、以贷转存等问题,涉及金额13.99亿元。三是57个县(市、区)国家公职人员、农信社内部职工、金融系统工作人员等9130人,长期拖欠农信社贷款9.8亿元。

九、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

近年来,省审计厅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注重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和政府依法行政。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共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和重大违法违规事项124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2件、纪检监察机关49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53件。案件查处中突出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着力检查强农惠农、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共查处有关人员贪污、侵占、私分涉农补贴资金、征地补偿资金以及违规享受保障待遇等案件线索32件,涉及资金2.34亿元。二是关注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暗箱操作问题。共查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进行围标串标的案件线索32 件,涉及资金48.42亿元。三是突出对涉企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共查处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规分配资金,企业伪造申报资料骗取财政资金等案件线索13件,涉及资金5267万元。

目前,对于移交的案件线索和重大违法违规事项,相关部门已经查处完结50件,给予相关责任人各类处分433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0人,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118人,行政警告53人,行政记过103人,撤职、免职8人。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省政府于2014年1月出台了《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预算编制、绩效评价等进行了规范。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省审计厅及时向省政府报送信息专报14期,省政府领导均予以高度重视并作出了批示,责成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整改。《驻马店市所辖六县农村信用社冒名贷款10亿元逾期未收回》的审计情况上报后,谢伏瞻省长、李克常务副省长分别作出批示,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专项清收。省金融办、银监局、农信联社在全省开展专项整治清收工作,对冒名贷款情况进行拉网式清查核实,已清收不良贷款1.8亿元。我省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套取挪用的问题上报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全面纠正存在的问题。已全部追回被套取和违规发放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3.46万元,26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县政府积极整改,截至2014年2月底,出台和完善有关制度188个,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7687户,腾退保障性住房1422套,促进闲置的保障性住房投入使用15681套。

为了加强审计结果公告工作,省审计厅于2013年11月,修订和完善了《河南省审计厅公告审计结果办法》,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审计项目,积极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共发布审计结果公告33篇,比上年同期增加15篇。

对本报告反映的问题,省审计厅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认真督促整改。整改的全面情况,省政府将于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十、审计意见

(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部门预算编制应与业务工作开展相衔接;将预算细化到具体支出项目,减少财政部门和预算执行单位的不可预见费;严格控制预算追加,明确和规范追加预算的审批权限;细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具体措施,严格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回收制度,对于预算执行进度慢、资金管理混乱、绩效不佳的项目,压缩其预算规模或调整其用途。

(二)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分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专项资金设置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分析,减少或取消影响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发挥的专项资金;打破部门、行业界限,整合部门之间交叉重复及琐碎零散的项目,统筹安排,集中投入,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加大项目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开力度,增强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三)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政府各部门应提升信息化管理的能力,创新管理的思路和方法,统筹规划,建立部门相互协作、责任明确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为行政审批、税费减免、社保资格认定等各项政务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支持。

(四)加强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促进财政增效节支。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细化操作办法,堵塞漏洞;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治理活动,严厉打击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虚假招标、违规评标、违规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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