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具有审批性质管理事项公布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2012】3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2013】58号)、《河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具有审批性质管理事项的决定》(豫审改组【2013】1号)的规定,现将省发展改革委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具有审批性质管理事项予以公布。
一、省发展改革委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共4项)
1.外商投资项目审核(核准)
2.不需要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政府核准项目目录》确定的项目)的审核(核准)
3.棉花加工资格认定
4.价格评估中介机构资质审核(批)
二、省发展改革委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共6项)
1.列入国家定价目录、省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单位性收费目录事项审批
2.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批)
3.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
4.企业技术中心审核(批)
5.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标准审批
6.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审核(批)
三、具有审批性质管理事项(14项)
1.资金申请报告审批
2.省级储备粮储存规模、品种、总体布局方案和代储企业的确定
3.重要领域的发展建设规划审批
4.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的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
5.创业投资企业备案、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备案
6.办理国外贷款项目、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外商直接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
7.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8.限额以上的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初审
9.地方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预审
10.办理项目总投资3000万美元及以上鼓励类外商直接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初审
11.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初审
12.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初审
13.资金申请报告审批初审(针对申请中央资金)
14.申报粮食、棉花进口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