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项目招标公告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8.05.2014  20:53

          淇县招标采购中心受淇县人民医院委托,对淇县人民医院办公用设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合理性低价摇号中标法)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QXCG[2014]21号;

二、招标人: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名称及内容简要说明:空调33台;

五、投标范围包括:货物供应、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6月18日上午9:00点;

开标地点: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6月4日下午17:30点前(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按时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或委托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4)所有要求原件的复印件须做入投标书中且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标书时提供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转账,投标供应商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入淇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到淇县招标采购中心账户,并注明投标保证金,账号为:00000000000702226012,转入成功后自行到淇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入账凭证(入账通知书),凭入账通知书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开户行: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要求为原件,且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红章。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招标文件或向招标人咨询。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贾先生        话:0392—2111633             

 

淇县招标采购中心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