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出台16项措施助力全省脱贫攻坚 县以下单位申报职称不作外语要求

22.04.2016  09:37

  今后,县以下单位在职称申报时,外语将不作要求;同时,对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实行同样的结构比例标准,降低农村学校评价标准。这是4月21日省人社厅出台的《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关于转移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中透岀的信息。

  在职称评聘方面向农村和基层一线倾斜,仅仅是省人社厅助力全省脱贫攻坚的一个侧面。当天,该厅从技能扶贫、就业创业扶贫、社保扶贫、人才扶贫方面,制定出台16项措施,推动脱贫攻坚及脱贫致富。

  根据方案和意见,在精准培训方面,省人社厅将加快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对全省公办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免除学费,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同时,对用人企业为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对企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在加大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省人社厅提出,到2018年年底,全部贫困县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确保贫困劳动力享受到均等的人社服务。对成功介绍扶贫对象与当地企业或其他实体签订劳动合同并实现就业6个月以上者,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的扶贫对象,每人最高补贴1500元;对贫困家庭劳动者初次创办的企业,免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的,给予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对乡(镇)、村创办的实体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达30%以上,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最高为当月实际费用一半补贴,年补贴最高可达1万元。

  在提高贫困地区社保水平方面,建立社保兜底扶贫机制,允许有条件的地区将扶贫对象由政府逐步纳入代缴养老保险费范围;提高贫困残疾人的医疗保障水平,探索把各种效果确切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体系。

  强化人才支撑方面,在2016~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中,增加贫困地区及扶贫岗位招募;政府购买基层岗位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和激励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公务员队伍建设,放宽基层公务员录用条件,大力表彰在扶贫开发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记者 郭海方 实习生 袁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