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审计局多项举措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09.12.2016  19:39

 

新乡市审计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一是推进有重点的全覆盖。制定了《新乡市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和《新乡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移交办法(试行)》,按照领导干部岗位性质、管理资金资产规模、审计频次等,分类建立台账,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往来量大的重点单位和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审计。坚决扫除审计盲区,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相结合的管理办法,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二是推进有深度的全覆盖。新乡市委、市政府出台《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通过政府规范性文件将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加以明确,进一步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贯彻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经济决策、政府性债务、财政管理、民生政策落实等情况。同时,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三公”经费的情况进行重点审计。

三是推进有成效的全覆盖。新乡市委、市政府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高度重视,要求将审计结果向市委“五人小组”汇报,充分运用审计结果来考察、了解、识别干部,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的影响力和权威性。新乡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促使审计整改工作迈上制度化轨道,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把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审计结果公开范围,借助舆论压力促进整改到位,提升审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