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负责人培训班在开封举办

23.12.2014  17:16

12月18日至19日,河南省文化厅在开封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负责人培训班。省文化厅副巡视员孙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裴景岭,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副处长张永俊、于洁,以及开封市文广新局局长姚春贵、副局长葛艳丽、副调研员丁卫卫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

近年来,开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在省文化厅,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采取一系列可行措施,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保护传承体系,切实做好汴绣、朱仙镇木版年画、开封盘鼓、二夹弦、大相国寺梵乐等非遗项目的传承和保护工作。目前,全市共有9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37个项目入选省级非遗保护名录、190个项目入选市级非遗保护名录,5人被命名为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2人被命名为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27人被命名为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培训班旨在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保护能力和工作水平。孙鹏就当前我省非遗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下一步工作重点等工作,作重要讲话。要求各级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非遗工作的认识,坚定不移地抓好各项非遗基础工作,加强非遗政策理论研究好运用,积极做好各项非遗展演活动;同时,也对非遗保护单位提出要求:一是要切实履行好非遗保护工作职责;二是要加强非遗产品的保护挖掘;三是要做好非遗衍生品的创新开发;四是要积极开展非遗活动,创新活动形式,相互交流学习。

开封市文广新局党委书记、局长姚春贵致欢迎辞。培训班就《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概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进行了指导学习,并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职责和任务、 国家级非遗项目申报工作基本方法等,进行了培训。开封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商丘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兰考县、永城市、鹿邑县、新蔡县、固始县等13个市县文广新局及非遗保护单位120名非遗工作者参加了培训。(开封市文广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