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淘金特大血案"今开审 案发20年再审曾惊动国务院
血案20年
1994年
广元青川白龙江流域兴起淘金潮,为争夺地盘,两团伙持火药枪,自制炸药包等进行武装械斗,造成19人死亡、15人失踪,血案惊动国务院、公安部。
2014年
随着逃亡17年的主犯李代明落网,轰动一时的“1994年青川特大血案”将于今日开审。广元市中院将对李代明等9名涉嫌故意杀人的主犯以及其他从犯共30人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核心
提示
深远影响
血案发生两年后,《矿产资源法》进行修订,确定了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对矿产资源开采的行政配置改为了市场配置。
1996年参与修订《矿产资源法》的法学专家李显东表示,《矿产资源法》的修法背景,与“青川血案”这样重大案件的发生是有必然联系的,可以说这样的重大案件及其他类似案件正是1996年修法的重要原因之一。
20年前,广元青川白龙江流域,为了争夺地盘,两位淘金者组织上百人武装械斗,造成19人死亡,15人失踪。成都商报记者获悉,随着逃亡17年的主犯李代明落网,轰动一时的“1994年青川特大血案”,将于今日公开开庭审理。
血案背后,实则反映了因为管理混乱、法律不完善,导致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广元境内的淘金热潮。而这波淘金热潮也随着这场血案戛然而止。更重要的是,血案发生两年后修订的《矿产资源法》,确定了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对矿产资源开采的行政配置改为市场配置。成都商报两路记者历时10天,为您还原这桩20年前血案的幕后背景和深远影响。
血案曾惊动国务院
主犯落网 今日开审
1994年青川特大血案曾经惊动了国务院、公安部。该案发生后,广元、青川警方先后十余次组织警力对李代明等人进行追捕,但均无结果。直到2011年,在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下,主犯李代明投案自首。
青川警方介绍,2011年9月29日,清网行动追逃组成员赶赴李代明的原籍地江油市武都镇对其亲友信息进行摸排,得知李代明女儿近期准备结婚,李代明肯定会结束逃亡参加婚礼。通过十多次交谈,李代明女儿表示父亲想和青川县公安局领导见面。随后,青川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张家和与李代明通了电话,承诺允许其参加女儿的婚礼。2011年10月9日,参加完女儿的婚礼后,潜逃17年的省厅A级通缉逃犯李代明,在家属陪同下到青川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得知他自首后,其10多名同伙也相继自首。成都商报记者从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今日将对李代明等9名涉嫌故意杀人的主犯以及其他从犯共30人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血案·还原
青川境内白龙江流域,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出现淘金者,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由于要修建重点能源项目宝珠寺水电站,1994年和1995年,青川当地对水库淹没区的金矿资源进行了为期两年的抢挖。从此,掀起采金狂潮,每天最多时达上万人之众。有人以“百里江面不夜地,千车万人淘金来”形容当时的场景。就是在淘金热潮下,利益的驱使,导致了一场血案的发生!
两团伙组织上百人武装械斗
一方半路伏击 19死15失踪
淘金热潮 河段上每天多则上万人
7月14日,原青川县黄金管理局沙洲站站长李爱民介绍,1983年,青川成立黄金管理办公室,1993年成立黄金管理局。1984年,政府开始收钱办理采金许可证,那时需要1260元,到1994年,价格已涨到4万多元。
广元市国土局总工程师刘彬曾参与筹建广元金矿方面的工作。刘彬介绍,当时广元成立了黄金管理局,并成立了“黄金管理指挥部”,进行统一管理。青川县的主矿白水金矿属于央企,周边区域的零星金矿资源,则可由个体或合伙进行开采。周边金矿资源开采需获得“黄金开采许可证”。据当年发证人员介绍,两年抢挖期,发放的证件约有几百个。
青川县沙洲镇大湾村一带,是当年采金最火爆的地方,当时人称金河坝。大湾村村民王天江介绍,那时,整个河段到处是人,白天黑夜淘金。李爱民说,当时整个河段都是采金者,每天少则几千人,多则上万人。
争采金地盘 两团伙起冲突
李爱民介绍,在金河坝里,凡有名的“红窝子”(出金率较高的矿井),大多有各式枪支和弹药。政法机关不定期突击搜查,收缴一批,不多久又发现第二批。他说,一些不法分子还进行“黑吃”,打探到哪个金窝子挖“红”了,或者强行“入股”,或者以武力相威胁,低价买进自己开采,或者干脆白拿强要。
7月13日,成都商报记者来到青川,说起这场血案,几乎无人不知。当地人将此次血案称为“血战金河坝”。
大湾村村民李红先介绍,李洪原籍射洪,生活在青川,是淘金者中有名的霸王;李代明,江油武都镇人,原是江油武都建筑公司员工,后组织人前往青川淘金。
据警方调查,1994年10月,李洪派人在李代明金坑旁开挖金坑,遭李代明驱赶。同月14日,李洪邀约10余人欲找李代明“谈判”,双方一见面,就发生争执。李洪等人将李代明等人打伤,李代明等人逃走,双方放话再打一架。随后,李代明等人商量决定在元坪子伏击李洪一方的人,并向附近村民借来火药枪,制作炸药包、炸药弹数十个。李洪也网罗了100人,准备了火药枪等工具。
山间伏击 数十人被撵至白龙江中
60多岁的梅中春,就住在距案发现场100米远的山坡上。7月13日下午,在他的指引下,记者来到当年的案发现场,曾经繁忙的公路已变成了荒地,一边是茂密的森林,一边是已蓄水的白龙江。
警方调查得知,1994年10月17日上午,李洪安排人租来一辆大客车和两辆中巴车,组织人员上车后,分发了西瓜刀,后来又安排人制作了炸药包。随后,三车向大坪进发。17日上午,李代明一方听说李洪的人已到沙洲,迅速派人至元坪子拦车,并安排人手埋伏在公路附近的树林中。当天13时许,李洪一方的车辆行驶至元坪子处遭拦截,李代明的一名同伙朝第一辆客车开了一枪,随后,众人持砍刀、木棒打砸车窗,埋伏人员用石块和炸药包投掷三车,李洪等人被迫逃离客车。李代明一方在公路上继续“追击”,李洪一方有的向山上逃亡,有的躲入附近农户家中,还有数十人被追撵至白龙江中,导致17人溺亡,15人失踪。此外,李洪和另一人被砍死。
刘彬介绍,血案发生后,广元市成立了黄金指挥部,调动各个部门进行大力整顿,首先是将办证权限收归指挥部统一办理,不再是有钱就办证,还需审查开采者的身份等。同时,由政府统一划定开采区域。此外,政府还大力整顿非法开采者,打击无证开采。整顿后,采金者少了很多,淘金热潮慢慢退去。到1996年,白龙江开始蓄水,淘金河滩淹没在湖底,淘金热潮成为历史。
血案·改变
血案倒逼
法律修订
法律专家表示, 正是“青川血案”以及其他类似的案件,才倒逼了相关法律的改革。
1996年,《矿产资源法》进行修订,确定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对矿产资源开采的行政配置改为市场配置
原青川县黄金管理局一工作人员介绍,那时办理采金许可证,只是从黄金管理局直接办理,申请人写个申请,交钱就可以办证,基本上不会审核申请人的资料等,而办证后,开采者看中主矿区外的哪块地,就直接在哪块地开采。“当年是行政配置,哪个官大,哪个说了算,有钱就可以办证,开采秩序混乱。”该工作人员表示,正是因为政策的不完善,管理跟不上,开采秩序混乱等因素的影响,最终导致了青川血案的发生。
1996年,《矿产资源法》进行修订,确定了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对矿产资源开采的行政配置改为了市场配置。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1996年《矿产资源法》的修订,与“青川血案”这样重大案件造成的社会影响是分不开的,从历史角度来看,正是“青川血案”以及其他类似的案件,才倒逼了相关法律的改革。
1996年参与修订《矿产资源法》的法学专家李显东表示,1996年《矿产资源法》的修法背景,与“青川血案”这样重大案件的发生是有必然联系的,可以说这样的重大案件及其他类似案件正是1996年修法的重要原因之一。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以1996年为例,当时国家正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化经济体制转变。修法前,之所以出现矿产采集方面的种种案件,也是与当时矿产资源行政配置管理上的混乱分不开的,这也是当年修法的一个重要原因。1996年修法就是为了规范在国家矿产资源开采上的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防范因行政管理混乱而造成涉及采矿的各类案件。
如今,广元黄金管理局和青川县黄金管理局已被撤销。刘彬介绍,如今,主矿区外的黄金开采,需经过企业自行申请、经县、市、省级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根据有偿取得制度,通过招投标取得相关区域开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