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雾霾频发 人大代表呼吁烟花爆竹“限改禁”

06.11.2015  14:00

□记者田园

核心提示|距离2016年元旦春节越来越近,是否禁放烟花爆竹的老问题又成为争论的焦点。在今年10月12日的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上,已审议通过提请废止《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由于雾霾频发,同时还建议对燃放烟花爆竹实行“限改禁”。

从1994年12月1日,郑州市实施《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以后,郑州市开始了“禁放”烟花爆竹历程,到2007年“禁改限”,又到今年提议“限改禁”,那么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到底是限还是禁呢?在本报的多次民意调查中,过半的网友都支持四环内禁放烟花爆竹。与此同时,多个兄弟城市已通过地方立法实行禁放烟花爆竹政策。

传闻

烟花爆竹要“限改禁

听说市区要禁放鞭炮了,我们是不是不能申请鞭炮摊了?”昨日,一直做烟花爆竹摊生意的老丁夫妇致电本报反映,他们表示,自己在东明路上开了一家烟酒店,每年过节都会在店附近开个鞭炮摊赚个“外快”。他们并不期待这次卖炮能赚钱,可是由于上个春节生意极差,手里还压着十几箱卖不出去。

批发企业只回收了一部分,按照一定比例回收,原本打算再申请零售点卖炮。如果不能卖炮了,以前积压的花炮可就卖不出去了。”老丁夫妇担心地说,上个春节期间赔的钱,估计这次也难赚回来了。

老丁夫妇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郑州市一家从事鞭炮批发生意的企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政府部门已联系各家企业负责人开会说明情况,私底下也有很多摊主找他咨询,烟花爆竹禁放的消息已在业内传开。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10月12日的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上,已审议通过提请废止《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并在10月20日提交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还建议对燃放烟花爆竹实行“限改禁”。

郑州市政府法制办认为,《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自2006年12月实施以来,对规范我市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经营、燃放活动,预防和减少火灾风险,保护市民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郑州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该条例已难以适应城市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担忧

零售商户担心私炮泛滥

事实上,从前几年开始,郑州市烟花爆竹零售商户对于申请爆竹零售点的热情已在逐年降低,除了市民的环保意识提高、购买烟花爆竹越来越少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是,花炮批发企业和零售商担忧的私炮问题。

“这个春节如果大家都不做烟花爆竹生意了,市民

买不到烟花爆竹,通过不正当渠道购买私炮怎么处理?”有烟花爆竹的零售商户向本报记者表达了担心,相对于从正规渠道买来的烟花爆竹,私炮不需要办理各种手续,存放地点也不用配备许多消防、防爆的器材。而且,私炮往往来自劣质或违禁原料,成本低质量难以保证,但

低价的诱惑始终让许多人趋之若鹜。

往年,就会出现私炮摊和正规零售店紧挨着对卖的情形,如果我们不做生意了,是否要加大对他们的检查?”这名零售商户表示,前些年,都在呼吁打击私炮,但是还是未能解决,希望不会导致私炮泛滥。

数据

燃放烟花爆竹导致PM2.5激增

禁了又限,限后再禁,政府部门为何在此提请废止《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呢?

记者了解到,原因有多个方面,主要是大气污染、净化市容、维护公共安全以及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

首先,烟花爆竹的主要成分是黑火药,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会直接导致空气质量下降。市环保部门的检测数据显示,2014年春节期间,空气中的PM2.5高达209微克/立方米,是全年平均值的2.5倍;PM10高达431微克/立方米,是全年平均值的3倍;空气质量AQI指数高达341,已达重度污染天气。

另外,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火药渣、废纸屑及噪声等,会直接造成环境污染。而且随着城区面积扩大,常住人口、机动车辆、高层建筑增加,而烟花爆竹的产品级别也在提升,公共安全也成了问题。据郑州市安监部门不完全统计,“禁改限”以来,城市建成区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达800余起,人身伤害达到2665人,影响了公共安全。

据了解,在近年的两会上,每年都有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提案,建议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府此次提请废止《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也是回应建议。

进展

大河报多次呼吁禁放烟花爆竹

关注雾霾多年,郑州市民小朱还清楚地记得,2013年的元宵节,多数市民还在从老家返程的路上。刚到晚上7时,迎接很多市民的是眼前的一片烟雾缭绕,相距不足五十米,却看不清眼前的路。

一组数据显示,这一年的元宵节,当天的烟花爆竹燃放使郑州市的PM2.5增加了三倍多。郑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监测数据显示,由于燃放烟花,从当天19时至23时郑州市区PM2.5出现大幅变化。市区9个监测点中,郑纺机监测点的空气污染最重,当天19时,该监测点PM2.5为207微克/立方米,到23时,飙升至678微克/立方米。直到25日2时,才下降到较稳定数值。

从2013年开始,大河报开始关注“雾霾时代”,燃放烟花爆竹是否有必要。在采访郑州大学环境科学研究院教授张瑞芹时,她忧虑地说,烟花爆竹产生的灰霾影响范围虽然小,污染物的排放高度和排放量也有限,但在雾霾严重的情况下,污染物很难扩散,还会使每天的污染物累积,让污染加重。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会集中燃放,如果这些污染“连成片”,会对环境产生很大影响。

在多次采访专家和市民后,本报从2013年通过报纸、微博等多个方式呼吁:郑州四环内禁放烟花爆竹。在2015年大河报的“今年春节你还会放炮吗”的调查中,有五成以上网友表示,为了防止空气污染加剧,会尽其所能不放、少放烟花爆竹。

对比

多个城市已实行“禁放

对比多个城市发现,很多地方在污染严重时,会有灵活的应对政策。以北京为例,2013年北京市已启动雾霾橙色预警停售方案,在市政府发布雾霾橙色预警情况下,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暂停销售,批发单位暂停配送烟花爆竹。

国内多个兄弟城市也先后通过立法对烟花爆竹实行“禁放”。

武汉市于2013年12月修订了地方性法规《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南京市于2014年7月修订了地方性法规《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长春市于2014年8月出台地方性法规《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四环内禁放烟花爆竹;

成都市于2014年12月出台地方性法规《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在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太原市于2015年8月修订地方性法规《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市区全面“限改禁”。

链接

郑州21年“禁、限”烟花爆竹历程

1994年12月1日

郑州市实施《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根据规定,市区内禁放烟花爆竹。

2005年6月20日

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就烟花爆竹禁放问题征求市民意见。根据统计结果,支持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占34.2%,支持完全开禁的占50.9%。

2006年10月10日

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对《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二审。以26票赞成,9票反对,5票弃权通过了此条例。

2006年10月27日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再次通过《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并递交省人大审批。12月1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条例。该条例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郑州市由禁放改为限放。根据规定,郑州市城市建成区内,允许零售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六至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十六每日的7时至24时,除此时段外,禁止燃放。

(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