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省高院 “民告官”异地管辖让权力不“任性”
行政审判是对行政权进行有效监督的国家法律设计,对行政案件审理,就是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不仅是对法院的尊重,更是对法律的尊重,对人民的尊重。行政长官出庭,就是向人民群众汇报工作,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部门的行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
核心提示司法公正是老百姓的期盼。《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2014年5月,河南高院制定了《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问题的规定(试行)》文件,在全国率先进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把以县政府和地市政府为被告的案件和所有环保类案件,全部交叉到相邻的县、市法院立案审理。
这项司法改革实施以来,是否提升了行政诉讼审判公信力?是否有效遏制了权力部门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适逢新《行政诉讼法》5月1日正式实施之际,本期大家谈走进河南高院,法官、律师、原告当事人、地方行政领导等汇聚一堂,院长、庭长与网友展开热烈互动,一起聊聊“民告官”异地审理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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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行政审判是对行政权进行有效监督的国家法律设计,行政案件的审理,就是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司法实践中,“民告官”案件存在立案难、胜诉难、执行难,原告胜诉率原来只有10%左右,司法的公信力大打折扣。在许多老百姓的眼里,法院是政府的法院,所以有了冤屈就找“县长”不找“院长”。老百姓不愿告、不敢告,觉得告了也白告。法官受到当地干扰,不敢审、不会审,审了也执行不了。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是一个创新,得到了人民群众和政府的支持,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给予了肯定,实践效果很好。一是通过异地管辖的形式,有利于人民群众得到公正司法;二是对行政权力形成有效制约,推动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省,密切了干群关系、党群关系;三是提高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上诉率下降、信访减少,就是判输了当事人往往也能接受;四是法官压力减轻了,有利于公正裁判,提高了我们职业的尊崇感。
张西俊(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法官):以前有个案件当事人是侯寨乡的村民,立案后还继续信访。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你们法院吃政府的、喝政府的,一个鼻孔出气,我去信访,就是让有关部门给你们施加压力。异地管辖改革之前不管判谁胜诉,对方都可能不满意,法院左右为难。现在异地审理较好解决了这个问题。法官思想包袱轻了,依法裁判案件胆量大了。去年以来我们受理了23起异地管辖案件,有9起行政案件主要负责人到庭应诉。判决的22起案件中,12起被告败诉,20多起案件没有1起信访。
李德如(信阳中院行政庭庭长):很多人把行政庭叫“麻烦庭”。因为行政案件干扰大,法官不敢大胆工作,群众信访而不信法。行政庭不易出成绩,士气低落。为改变这种局面,经省院同意,我们2013年9月率先开始异地管辖试点,2014年全面推行,将10个基层法院行政案件全部实行异地管辖。经过一年半的实践,信阳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群众告状难得到了解决,案件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高。与改革前三年平均数相比,2014年上诉率下降23个百分点,案件发回重审率下降26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败诉率提高了近两倍。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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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海建(登封市行政诉讼当事人):我的出租车公司于1992年成立,1995年要换发新证,当地运管所不给我换。俗话说“饿死不做贼、屈死不告官”,我多年上访,事情还是没有解决。律师和专家都建议我去法院起诉,登封法院依法判决我部分胜诉,但当地政府部门又违法出台行政决定,法院判决执行不了。2014年,我到郑州市高新区法院异地起诉,很快判决我部分胜诉。“民告官”异地审理很贴心。
张西俊:异地管辖对于改善行政审判环境、司法环境有很大的帮助。一起发生在中牟县的案件,按当事人申请在二七区法院审理。后来原告败诉,但他表示既然他选择了我们,就相信我们,尊重裁判结果,不上诉。我们审理的异地管辖案件中有10起原告败诉,其中7起没有上诉,服判比例提高了。
沈开举(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我是《行政诉讼法》制定和实施的参与者、亲历者、研究者。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实施,对促进国家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起到巨大作用。但也存在种种缺陷。《行政诉讼法》实施五周年的时候,最高法院向全国人大汇报时提到,原告告被告,被告抓原告,原告不敢告。破解“民告官”立案难、胜诉难、执行难,首先在思想观念上要明确:司法权力是国家的权力,不是地方的权力,“地方法院”不是“地方的法院”。异地管辖就是通过深化改革解决好司法地方化、行政化的问题。
张立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我们按照全会精神,自去年起探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模式。实践中,我们法官叫“转圈推磨”,把安阳案件分到濮阳审,濮阳案件分到鹤壁,鹤壁案件再分到安阳。老百姓“民告官”的信心就增强了。行政诉讼异地管辖以后,案件数量一下提高了85%,原告胜诉率提升到31%。另外我们没想到,当事人服判率提高到68%。法院公信力提高了,原告败诉了,也觉得不是官官相护。我们曾经担心行政机关会不高兴,但现在发现担心是多余的,政府也很支持,提高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积极性。这对法治政府建设是一个很大的推动。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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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不能不见官:官民平等对簿公堂是对法律的尊重
贾有林(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我第一次出庭的时候,原告要验证我的身份,问我是不是领导?我就拿出身份证给他看。说明啥?老百姓害怕官员糊弄人。到法庭当被告,刚开始也有点接受不了。后来仔细想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官民之分,凭啥官员就不能跟老百姓平等地对簿公堂呢?“民告官”不见官,开庭时“躲猫猫”,这不是办法,是不尊重法律的表现。老百姓希望见官,说明对法律和政府抱有信心。官员积极出庭应诉应当成为新常态,有利于化解矛盾,体现法律的权威。
张立勇:我讲个真实的故事:我们有位法官到监狱审理一起减刑假释案件,因服刑人员表现好,裁定减刑8个月,他激动地说“感谢政府”。老百姓认为法院和政府是一回事。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不仅是对法院的尊重,更是对法律的尊重,对人民的尊重。行政长官出庭,就是向人民群众汇报工作,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部门的行为。
靳焱顺(河南宇法律师事务所律师):一些“民告官”案子,以前要么拖很长时间才立上案,要么就是直接回复无法立案。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压力很大,很多时候不是从法律角度考虑问题,有时候会考虑维稳、信访甚至和政府的关系等等。我代理过告郑州市高新区管委会的一个案子,刚开始也是立不上案。后来搭乘异地管辖改革的顺风车,我们调整了诉讼策略,到许昌中院顺利立了案,当事人对法院公正审理的信心明显增强了。
宋炉安(省高院行政庭庭长):异地管辖改革后,我们一直在跟踪调研,目前看没有突出问题,但也有几个具体问题。一是诉讼和司法成本增加。当事人到外地打官司,增加了差旅费开支和时间成本。法院送传票、做调查、搞协调,也会增加支出。二是出现了当地信访工作与管辖法院工作之间的衔接问题。三是群众对异地管辖范围太窄还有意见。到现在为止,适用异地管辖的案件大约占到全省民告官诉讼的1/4,有些当事人就想办法甚至是用不合法的手段,把县市政府拉进去做被告达到异地审理目的。我们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这些问题。⑧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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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为全面依法治国注入强大正能量
张耀峰(驻马店市行政诉讼当事人):1995年,我依法获得了驻马店市政府给我颁发的土地使用证;2000年,当地政府又给其他人重复颁证,使我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我多次申请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河南高院推出异地管辖后,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到信阳中院立案,没想到当天上午就给我立案了。很快,信阳中院判决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60日之内执行。“民告官”异地审理好,实现了法律的公平性。
贾有林:群众对“民告官”的积极性不高,我认为主要还是信心不足。很多人认为司法机构跟政府是一回事,有事找法律、找法院还没有形成普遍共识。我当过行政诉讼的被告,感觉群众的利益诉求应该得到政府的理解和尊重。下一步要让更多群众知道这项改革,引导他们更多地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诉求、解决问题。
沈开举: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了一系列部署,比如设立巡回法庭制度,探索司法管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等。河南在行政诉讼改革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异地管辖改革,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亮点,符合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这项改革效果是好的,中央和省委是满意的,社会认可,群众欢迎,尤其是政府部门也很支持,这有利于促进司法机关提高司法水平,政府部门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治理能力,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注入强大正能量。我相信,持续深化改革、久久为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样的梦想不会太远。
张立勇:全面依法治国是党中央的“四个全面”的重大战略部署之一。我认为全面依法治国不仅仅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本身就是一个重大的战略目标,就是要使我们国家走向法治国家。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只有人人都尊法、守法,才是一个健康、成熟、正常的社会。“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权力必须要被制约和监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现在,我们找到了对行政权力进行有效监督的方法,就是推动行政案件审判管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排除了行政权力对司法审判的干预,大大提升了行政审判的公信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就是尊重人民的具体体现。因为法律是人民制定的,尊重法律就是尊重人民。法律的权威、司法的公信,也是我们党的权威和威信,国家的权威和威信。推进司法公正、公开才能进一步树立法律的权威,在全社会建立对法律的信仰。法院判赢也好、判输也好,都应该在人民群众的眼睛、耳朵、鼻子下面,让他们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让群众切实享有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改革没有完成时,下一步我们要总结、完善、提升异地管辖审理和司法公开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大司法改革力度。⑧9(本报记者谢建晓孙勇薛世君)
微评
排除干预方公正
“民告官”当事人由无奈无助到心平气顺,法官由无所适从到以法律为准绳敢于公正判案,省法院行政诉讼异地管辖改革成效值得点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在依法治权。行政诉讼是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手段,我们深感,省法院的行政审判异地审理改革,是刹住权力“任性”、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一大亮点。这样的创新多起来,真正管用,那么无论是“红头”文件、“笔头”批示,还是“口头”指令,都不能代替“黑头”法律。
依法治国按下“快进键”、进入“快车道”,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至关重要。“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建立完善妨碍干预司法权惩戒机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通过深化改革,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让政府更加敬畏法律,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让人民群众不信权信访而信法,遇事多走法律渠道,在司法案件中产生更多“获得感”,我们就离法治社会、和谐社会越来越近。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当前河南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期,也是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官民矛盾多发期,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公平正义,就一定能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保好驾、护好航。O2(吕志雄)
网友热议
@常春中国:很高兴看到河南推进司法改革走在全国前列,让“民告官”不再难,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
@神奇大中原:“民告官”异地管辖,是落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好办法!
@谁说没鼻梁就不是美女:百姓所需,法院所理,行政诉讼异地管辖有效回应了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应当大范围推行。
@柏木能成林:异地管辖让政府机关失去了干预渠道,转而积极主动推动依法行政。倒逼依法行政方面的成效正日益显现,法官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