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终身制有望被打破

12.06.2014  11:14
  长期以来,我国院士制度在推动科技界出思想、出谋略、出成果、出人才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不容否认,院士制度尚存在一些社会关注、科技界反映突出的问题,必须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院士大会期间,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分别修订章程,通过更加完善的制度安排,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院士制度更加完善,真正守住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
  
  焦点1
  
  去行政化去利益化
  
  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打破行政利益的藩篱
  
  院士制度中的痼疾究竟在哪?改革改什么?面对科研体制中的“官本位”,屡禁不绝的“助选拉票”“集成、包装”现象,个别院士兼职过多且自律不强,少数院士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等突出问题,人们把院士制度改革的焦点首先对在了去行政化、去利益化上。
  
  中科院院长白春礼认为,今后在院士遴选中要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我们希望通过改革能把院士称号承载的与功利相关的负担排除掉,让院士更好发挥明德楷模作用,为国家科技进步和创新发挥作用。”他说。
  
  当前,院士制度的行政化倾向集中体现在遴选过程中。“以前部委、地方、企业推荐的候选人占了相当比例,掺杂的行政意志、各种利益比较多。”叶大年院士说。
  
  在我国,一旦当选院士,有的单位和地方政府会提供各种额外待遇和权力,比如增加津贴、参与重大决策、优先出版着作等。对院士所在单位来说,拥有一个院士几乎意味着拥有了一个聚宝盆。
  
  “院士称号是荣誉性的,代表着在学术界被尊重被认可,而不是跟待遇挂钩,更不是对应什么行政级别。”叶大年说。
  
  顾秉林院士表示,不应该让院士陷入太多的行政、利益纠缠。院士推荐应是最重要的评选方式,但是怎么与部门沟通、协调,需要研究。
  
  院士们表示,去行政化、去利益化,就要减少行政力量对院士选举管理的干预和介入,剥离过多功利,新老院士一起营造科学民主的学术环境和氛围,让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无藏身之地。
  
  焦点2
  
  仅保留两种提名途径
  
  取消主管部门、地方等遴选途径,院士增选新增全院院士终选投票环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改进和完善院士遴选机制、学科布局、年龄结构、兼职和待遇、退休退出制度等,以更好发挥广大院士作用。
  
  此次两院的章程修改“不约而同”地将严把入口关、能进也能出作为一个重点。从候选人提名渠道、增选机制和退出机制等方面做了新的规定。
  
  根据此前的章程,院士候选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名:一是本院院士可直接提名候选人。每次增选,每位院士提名候选人数不超过两名;获得不少于本学部3位院士提名的候选人为有效。二是各有关工程科学技术研究、设计、建造、运行机构,学术团体,高等院校,企业等,可按规定程序并经过民主推荐和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遴选后,提名候选人。
  
  院士们评价,此次章程修订中,动作最大的就是在候选人的提名渠道上。两院均将取消主管部门、地方等遴选途径,仅保留院士提名和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提名两种提名途径。
  
  “选好院士的前提是同行对候选人深入了解,过去遴选渠道比较多,有些渠道提名的,我们不熟悉,只能看推荐材料。院士和学术团体推荐,相互之间可以组织讨论增进了解。”翟光明院士说。
  
  对于提名渠道的调整,有的院士认为,中国科协是一个庞杂机构,专业性是否够强值得商榷;也有院士表示,去除了繁杂的利益相关方,有利于保证院士评选质量。
  
  在院士增选机制上,两院均在候选人所在学部范围选举投票的基础上,增加全院院士终选投票环节。“这样做,一是借鉴国际上院士选举制度的普遍做法,二是有利于考察候选人在更广学术范围内的认可度。”旭日干院士说。
  
  焦点3
  
  退出机制增“劝退”规定
  
  院士违反科学道德或者品行不端将被劝退
  
  退休退出制度是院士制度改革中备受关注的。在院士退出机制的基础上,增加“劝退”规定,这是院士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工程院新章程在已有院士退出机制的基础上,增加了“劝退”规定,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严重影响院士群体和工程院声誉时,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据悉,中科院新章程也拟作相同的规定。院士终身制有望被打破。
  
  院士称号是终身荣誉,但院士是否应从工作岗位上退休的问题也是大家关注的一个焦点。目前,我国的院士年龄主要集中于70至89岁,有的老院士主动申请退休,所在单位鉴于院士带来的种种效应而极力挽留。因退休问题涉及国家劳动人事制度,此次两院修改章程并未涉及。
  
  ■声音
  
  让院士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
  
  9日下午,参加中国工程院第十二届院士大会的700余名工程院院士,共同见证了51名2013年新当选的工程院院士正式获授院士牌,随后集体讨论审议《中国工程院章程》修订案。这一刻,新老院士都在思考院士制度的本质定位。
  
  “这次改革和完善院士制度的总体思路,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学术导向,减少行政干预,使院士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定位,不断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院士制度。更好地发挥院士重要作用,激发整个科技战线和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中国工程院院长周济说。
  
  袁亚湘院士说,我非常支持通过院士制度改革,使院士回归学术称号,去掉一些非学术的行政部门的干扰。
  
  “院士群体不仅仅是学术带头人,更应该是学术风范的表率。你做得好,正面的影响力是有的,你做得不好,负面的影响更大。所以院士要在学术道德上,给年轻科技工作者做榜样。”杨元喜院士说。
  
  诚然,两院院士在我国科技界拥有最高学术荣誉,在全社会具有很高关注度,一言一行对学术风气和社会风尚都有重要影响。院士们只有坚守学术操守和道德理念,把学问和人格融合在一起,才能既赢得崇高学术声望,又展示高尚人格风范,在“创新中国”的伟业中再立新功。
  
  ■评论
  
  用院士制度改革
  
  为科技创新“点火
  
  正在举行的两院院士大会分别审议章程修订案,将对院士遴选、管理等体制机制进行改革。作为我国科学界的“塔尖”,院士制度改革有望让院士身份回归学术和荣誉,继而牵一发动全身,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如果说我国科研体制是一座金字塔,院士就是名副其实的“塔尖”。然而近年来,院士遴选受非学术因素干扰、院士称号功利属性增多等问题备受公众质疑。一些院士“拉票造假”“劝而不退”现象,使院士群体频频陷入舆论漩涡,让“院士”这块金字招牌蒙上灰尘。
  
  “塔尖”出了问题,带来的是人们对院士群体素质的怀疑,进而损害科研工作者特别是青年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院士制度后,两院分别对各自章程进行修改,可以说正当其时。
  
  改革院士制度,就是要突出学术导向,完善遴选机制、学科布局、年龄结构、兼职和待遇、退休退出制度等,更好发挥广大院士的科研带头作用,发现和培养拔尖的中青年科技人才。
  
  科技创新最关键的因素是人。院士制度只有全面拆除利益和行政藩篱,才能让最高学术殿堂保持合理的人才流动,为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创造良好成长环境。只有拥有一大批创新型青年人才,我国科技发展才有希望,国家创新才有活力。
  
  院士制度改革的意义绝不仅限于院士制度本身。人们期待,院士制度进一步完善能够成为“点火系”,点燃科技创新的新引擎,进而带动各级科研人才梯队建设,提升全社会学术风气,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本栏文字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