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关于二七区法院院史馆建设工程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20.10.2014  17:20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二七区法院院史馆建设工程二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二七区法院院史馆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4-11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四楼

招标范围:多媒体设备一批,包括投影机、服务器、互动控制模块、投影融合软件、采集系统、辅助线材配件、小音响、触摸屏、控制软件、服务器、投影机、翻书模型、服务器、互动控制模块、采集系统、辅助线材配件、小音响等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范围;

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4、报名时品牌与投标品牌一致,不得更换,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报名企业只能报一个品牌;

5、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4年  10  月  20日—2014年10月  24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5楼D506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元/套。

4、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6、其他有关事项:如申请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0日下午15: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大学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向北200米郑航宾馆3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0日下午15:0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大学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向北200米郑航宾馆3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先生

电话:13203886799,0371-60965951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5楼D506室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