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实施六年形同空文 监管部门执法难

13.05.2014  12:37
      中新河南网郑州郑州5月13  日电 (田甜)被称为限塑令的《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于2008年6月1号正式实施,到现在已经6年了。根据“限塑令”规定,全国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的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然而,时间过去了近6年,虽然“限塑令”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于使用塑料袋的观念,但是塑料袋的使用依旧十分频繁。记者发现郑州的一些正规超市和购物中心,人们在购物时会按照“限塑令”要求购买塑料袋来使用,但是在一些早市或者不太正规的小店,“限塑令”却没有什么效用,仍然我行我素地为购物者免费提供大量塑料购物袋,这里显然成了执行“限塑令”的盲区。
 
      5月11日早上7点15分,记者在位于郑州市花园路国基路附近的早市看到,商贩们都是无偿给顾客提供塑料袋。在一些顾客流量较大的摊位,摊主会在摊位上系一条绳,在绳上挂上几叠塑料袋,顾客来了就扯下来几个装东西,收市时这些塑料袋已经用得差不多了。摊主说,塑料袋都是在批发市场买的,5块钱能买200个左右。
 
      一个蔬菜摊摊主张先生说表示,“我也知道,按规定不能免费提供塑料袋,但是这些来买菜的人一般都是买一斤左右,价格贵的四五块钱一斤,便宜的几毛钱一斤,如果为了这几毛钱的菜还收人家一毛钱的塑料袋费用,自己不好意思,别人可能就不买了,生意不好做下去。”
 
      市民朱先生在自家楼下买了一个西瓜,摊主不仅免费提供塑料袋,而且为了结实,又套了一个。对于这样的情况,赵先生说经常会遇到,但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购物方式,他说:“我免费拿到家的塑料袋都当做垃圾袋使用,有些坏的或太薄的,我也是把它扔在垃圾桶里,从来不会把它撒落在大街上。”
 
      记者了解到,对使用塑料袋的管理问题一方面是使用环节的监管难度大,另一方面是超薄塑料袋的生产源头还无法完全遏制,在强大的现实需求面前,行之有效地“限塑”成为当前的一大难题。不少基层执法人员也表示,目前限塑令存在执法难等困境,希望在限塑令之外能有相应的政策支持。
 
      郑州市某律师事物所李律师表示,这是一个多部门合作的任务,比如发改委应把超薄塑料袋列入淘汰类产品目录,质检总局要修订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关停生产超薄塑料袋厂家,工商部门要加强流通监督,执法部门要管好流动摊贩限塑等。只有齐抓共管,才能让限塑令真正落到实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