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查处虚报套取专项资金等问题 问责9名相关责任人

17.03.2016  14:23

东南网2月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日前,我省查处了有关单位和部门虚报套取、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未及时下达专项资金问题,经监察部审核,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问责9名相关责任人。

2015年10月以来,我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大督查第三批核查问责工作的部署,对福州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虚报套取专项资金问题、南平市松溪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县城建综合开发公司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问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未及时下达省本级财政安排的体育产业发展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两项专项资金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上述三个问题,共有9名相关责任人(含正处级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党内严重警告4人次,党内警告4人次,行政记大过1人次,行政警告1人次。截至2015年10月,有关问题均已整改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孔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