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毛堌堆镇人民政府关于睢阳区毛堌堆镇、勒马乡尤庄村、高辛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睢财采购【2014】10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阳区毛堌堆镇、勒马乡尤庄村、高辛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商丘市睢阳区毛堌堆镇人民政府、商丘市睢阳区勒马乡人民政府、商丘市睢阳区高辛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睢阳区毛堌堆镇、勒马乡尤庄村、高辛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
2.2建设地点:睢阳区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方式和联合体投标申请。
3.3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报名时,须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人员、资质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
3.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注:无行贿记录证明的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2日至2014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4.2报名须持:请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和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项目业绩、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进行报名。(以上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014年12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丘市睢阳区毛堌堆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商丘市睢阳区勒马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803976166 电 话:13938925726
招 标 人:商丘市睢阳区高辛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18937098918
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丰产路36号豫煤商务1号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1-63932075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