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银行保理业务量降逾一成 虚假贸易骗款银行担责
如果以1993年中国银行开办国际保理业务作为“中国保理行业”成立的标志,截至2014年,中国保理业发展已有21年历史。而在经过了高速发展期后,银行保理业务在今年正在经历寒冬。
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年会在京召开,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在会上指出,今年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之年,无论实体经济还是金融业都在积极思考“新常态”下的发展思路与实现路径。保理业务在业务规模上保持稳健的增长态势,为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注入了持续发展的动力与活力,更展现出与以往不同的发展内涵:一是规范、合规性显著提升;二是与互联网的融合性创新;三是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效应。
浦发银行副行长冀光恒表示,截至今年上半年,国内保理业务合计1.07万亿元,同比下降13%,国际保理业务量合计536亿美元,同比下降10%,在业务骤降的同时,借保理业务之名做流动资金贷款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缺乏细致的防控措施,虚假贸易骗款案件频发。
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新增注册商业保理企业达到284家,截至2014年9月末,商业保理公司总数超过了700家,据《中国商业保理行业研究报告2013》预测,三至五年内,商业保理行业年营业额将超过5000亿元人民币,占国内外贸易总额比重将会持续提高。
据国际保理商FCI统计,2013年中国大陆保理业务量已达5219亿美元,同比增长15%,其中国内保理4078亿美元,占比78%,国际保理1141亿美元,占比22%。
在银行体系中,我国银行保理商的组织价格主要分为两种,一种为产品导向型,代表银行有中国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另一种为客户导向型,代表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
此外,业务部模式也是国内银行探索的方向。目前,只有民生银行在贸易金融事业部下设立保理业务部,而绝大多数区域性城商行尚未开办保理业务,截至2013年年底,也尚未有一家银行设立独立的保理子公司来运营保理业务。
然而,随着保理业务的不断发展,监管细则的缺失也让许多企业敢于铤而走险。招商银行贸易金融部副总经理任贤良介绍说,国内保理业务的第一还款来源是买方依据商务合同按期支付的应收款项。如果出现买方经营失败、破产、倒闭、无支付能力或恶意拖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付款情况时,银行将面临资金损失。在有追索权的情况下,银行可向卖方追索,要求卖方在宽限期内无条件回购应收账款。
“对此,银行虽然可以与信保公司合作来化解,但是在担保问题上,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信保公司不认可,不能给予赔偿的案件非常多,银行只能自己承担损失,这在银行业内已经发生了多起”,任贤良说。
银行协会发布的《中国保理产业发展报告》指出,我国仍旧缺乏专门针对保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银行保理业务处于弱势,尤其是在责任划清,落实应收账款转让的合规性等方面,需要监管的介入。
上述人士指出,通常情况下,信保公司不负责调查买卖双方具体贸易背景真实性,应收账款到期前也不负责账款催收,而银行保理商往往不了解信保公司对买方的信用调查过程,因此也不能了解真实的资信状况,这使得虚构贸易背景、伪造、变造单据、合同,骗取银行融资的案件时有发生,甚至,信保融资和信保保理融资已经出现了一些大额不良贷款。·本报见习记者毛宇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