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迷上借钱挥霍生活 租房子轿车连环诈骗

11.07.2014  10:34
  因为一次帮朋友借钱的经历,他竟然迷上了借钱挥霍的生活,3个多月内接连借款3次,连环诈骗10余万元。近日,经卢氏县检察院起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常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13年6月6日,为帮朋友赵某的忙,常某经人介绍向该县城关镇的吕某借款3万元,月息1﹪,期限2个月。按照与赵某的约定,常某将其中的1.5万元转借给赵某用于生意周转。拿着剩余的钱,常某在县城租赁了一套房子和一辆本田轿车,频繁出入饭店、歌厅和茶社,过上了高消费的生活。
  
  感觉过上好日子这么容易,常某遂以生意周转为名,开始了连环诈骗。同年7月份,常某以月息10﹪的高利率,分2次向城关镇蒲某借款6万元,并租赁一辆东风日产轿车四处游玩。同年8月份,常某假冒本田轿车的车主,以车辆抵押的形式,以月息8﹪的高利率向城关镇王某借款5万元,归还了吕某借款3万元,将余款挥霍。同年9月15日,常某假冒东风日产轿车的车主,将车辆抵顶了蒲某的6万元借款,之后潜逃至郑州市继续游玩。
  
  2014年1月19日,常某被卢氏县公安局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