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野猫爪下救小鸟 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04.12.2015  08:04
本欲私养想起“鸟案”遂上交 - 新浪河南
来源: n.sinaimg.cn
本欲私养想起“鸟案”遂上交

  □记者 丁丰林 文图

  本报讯 从三只野猫爪下救下一只小鸟,本想自己养起来,但一想起刚刚发生的“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刑”的案例,市民张先生赶紧把小鸟送到了野生动物救护站,没想到这只鸟居然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私自饲养是会被追究责任的。

  张先生家住惠济区靠近黄河边的一个小区,12月2日下午4点左右,他在家中忽然听到院子里传来异样的猫叫声,走到窗前看到有三只野猫正在追一只小鸟,小鸟似乎受了伤,不停地扑腾着翅膀,但却飞不起来。张先生随即下楼将野猫赶走,把小鸟救下,其间,自己的手也被小鸟抓伤了。

  “刚救下来的时候,儿子特别想养,院里边也有个年轻人想买,但是我越看它越不像是普通的鸟。”张先生说,他猛地想起前几天媒体报道过的一个大学生掏鸟窝,逮了十几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后被法院判刑的案例,谨慎考虑之下,昨日上午,张先生把小鸟送到了郑州市野生动物救护站。

  这是一只灰褐色的鸟,双目圆睁,不怒自威,两只爪子如铁钩般锋利。“这是红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性情凶猛。”救护站站长董朝伟一眼就认出这个不好惹的小家伙来。

  董朝伟介绍说,红隼在我国分布范围广泛,但是数量稀少,被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世界濒危物种。同时,红隼也是比利时国家的国鸟。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规定,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不允许私自饲养、贩卖,更不能宰杀,否则会被严厉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