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08.12.2014  13:58

河南恒信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2014年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14年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尉财采2014(085)号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空气重金属在线分析仪一台(套),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大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时间两年以上,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技术力量、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单位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有一项不满足者视为废标),并要求开标当天所投产品现场演示。

4.投标人若是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本项目的产品专项授权书。

5.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查询日期在有效期内;

6.本次招标只允许国产品牌参加。

7.参与投标品牌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10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四、报名事项

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社保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生产厂家经营投标品牌不低于10年的证明,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其他相关资料。

资料不完整、不清晰者不予接受,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4年  12  月  8日-2014年  12  月  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西二楼)。

采购文件500/套,售后不退;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尉氏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59877184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殷女士       

联系电话:185301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