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 出台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25.08.2015  18:15

今年以来,南乐县审计局在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部分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极不规范,列支标准、列支范围也不规范,存在随意报销,超标准报销等现象。为此,南乐县审计局撰写了《关于修订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建议》,得到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责成财政部门对规范差旅费管理工作开展调研。

南乐县财政局在广泛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近日出台了《南乐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从三个方面对差旅费的管理使用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对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出差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差旅费各项标准进行了全面调整;二是结合当前出差实际情况,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制定了差旅费标准;三是在差旅费报销管理更严格,对出差审批权限、财务报销制度等方面均作了更为具体规定。同时新的《管理办法》还明确了监督问责要求,使差旅费管理变得更为严格、科学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