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一城管怒殴情敌致其轻伤
【中国网-传媒经济】湖南消息 15日有网友发来实名举报信,投诉郴州市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局梁成平在警车上对他肆意施暴,并致其轻伤,十级伤残。至今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多次威胁当事人。接到投诉后,本网随即进行调查。
交往多年的女友移情别恋且被情敌暴打
双方发生冲突的缘由是因为一个女人。李某,38岁,从事寿险工作,与受害人肖爱斌交往六年。
“我们是08年认识,交往期间有几次大的冲突,都是因为她在外面有男人,一直也不想放弃这段感情。”肖爱斌说到这,眼睛有点红。
2014年年初,肖爱斌的心如刚肆虐福城的寒流,冰冷潮湿。他从各种痕迹得知,日夜相处6年的女友,再一次出轨,情敌是52岁的梁成平。
“我一直努力挽回,给李某打过电话,给梁成平也打过,让他不要拆散我们。”肖爱斌对本网说:“李某和梁成平交往,一直欺骗梁说她没有男友。”
直到肖爱斌找上门来。随着时间流逝,三人关系越发微妙,最后矛盾爆发。
2014年3月22号下午4点多钟肖爱斌第二次去找恋人李某。“在楼下叫了一会,叫应了李某,十多分钟,李某和梁成平才从楼上下来,同时,两个骑摩托车的社会青年也赶了过来。紧接着有几个跑步进来的青年。随后一辆警车呼啸而来。”肖爱斌告诉本网。
“当时我都懵了,怎么来了这么多人,来的警察是两名协警,带头的别人称呼他欧主任,他要求我们去所里说明情况。”肖爱斌回忆道。肖爱斌、梁成平、李某、李蕾四人上了警车。
“警车刚掉头,突然梁成平拉开车门,一把抓住前座的肖爱斌的衣领拉过来,一拳打在脸上。”肖爱斌说道。
据在现场的李蕾回忆:“当时梁成平上车后,情绪有点激动,甚至说到去派出所丢脸。梁成平就打开车门,抓住肖爱斌的衣领往外拖,且迎面一拳,动手后,直接扯着肖爱斌的衣领就要拖下警车,跟随梁成平的四个社会青年也跑过来参与殴打。”
瘦小的肖爱斌面对梁成平及同伴毫无还手之力。在李蕾、协警和李某用身体阻挡下,梁成平及同伴才住手。
本网电话联系李某,李某告诉本网:“由于前一段时间肖爱斌带人来找她,这次又带一个人来,怕出什么意外,下去前就报警。在警车上,看到现男友梁成平扯了一下前男友肖爱斌的衣服,当时就劝开了。这个轻伤鉴定是出事后几天才做的,什么原因就不知道。”
司法鉴定为轻伤 十级伤残
事件发生后,郴州市北湖分局下湄桥派出所介入此事。
女友被抢,反被打。肖爱斌满心愤懑,一心求个说法。但事情发展出乎他的意料,下湄桥派出所居然不立案,只要求他们调解。
一心要求梁成平受到法律制裁的肖爱斌当然不同意调解,下湄桥派出所最终对梁成平做出拘留5天,罚款200元的处罚。
面对这个结果,肖爱斌无法接受,伤势也在拖延中恶化。面对派出所的不作为,他走上了自我维权的道路。
肖爱斌先后在郴州市科诚司法鉴定所、郴州市旺昇司法鉴定所、湖南正宏司法鉴定中心做了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
最后鉴定结果分析:事情发生后,经检验被鉴定人肖爱斌神志清楚,右耳听力下降,肖爱斌系钝性外力造成右耳鼓膜外伤性穿孔属实,虽经医院治疗,仍遗留右耳听力障碍,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右耳部损伤评定为轻伤贰级。
打人者系城管局职工坚持称没动手打人
本网从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了解到,梁成平2008年调入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属于正式工。
梁成平告诉本网:“自从今年认识李某,没几天她前男友来家里找她。3月8日还报过警,派出所在路上就直接走了,也没做调解。3月22日这天他带了一个说是他侄子的人过来。在警车上没能控制住自己,扯了下肖爱斌的衣领,衣服扯烂到是有,打人是真的没有,当时还有两名出警的协警在场,都看到的。”梁成平说道:“我跟李某是朋友介绍,自由恋爱的。我自从失去儿子之后,我只想找个女人结婚,生个儿子。现在我被这件事搞得都要崩溃了。”
本网电话联系当事人梁成平时,他坚持自己从未打人,自认能经得起法律调查。
本网电话联系当时出警的两名工作人员都以不清楚或忙为由拒绝。
8月18日本网电话联系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负责新闻工作的钟剑昌主任。
钟剑昌主任告诉本网:“2014年3月22日18时15分许,梁成平用手机拨打110报警称,自己与他人在下湄桥潘家湾发生纠纷。接到报警后,下湄桥派出所处警人员当即赶到现场,经了解,梁成平、肖爱斌因与李某发生感情纠葛引发纠纷,见现场无法调解,处警人员要求当事双方到派出所调处,让梁成平、李某、肖爱斌、李某某(肖爱斌侄儿)坐上警车准备回派出所,肖爱斌和梁成平在车上继续争执,梁成平十分激动,扯着肖爱斌的衣服就往车下拖,梁成平的母亲及围观村民三、四个也涌上来拖扯肖爱斌 ,在处警人员制止下,肖爱斌未被拖下车。由于梁成平坚持不肯上车,处警人员将肖爱斌、李某、李蕾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钟剑昌主任说道:“3月24日,肖爱斌在第四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右耳鼓膜穿孔。3月28日,下湄桥派出所开具法医鉴定委托书给肖爱斌,并对当事人梁成平、李某取证。4月8日,正宏司法鉴定中心对肖爱斌出具了轻微伤的鉴定意见。4月18日,下湄桥派出所组织双方进行治安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当日依法对梁成平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5月7日,肖爱斌自行到郴州旺昇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情鉴定,鉴定意见为轻伤贰级、十级伤残。6月11日,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委托科诚司法鉴定所再次对肖爱斌的伤情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轻伤贰级。之后,经调解,双方未达成刑事和解。2014年7月28日,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决定对梁成平故意伤害肖爱斌致轻伤一案立案侦查。”
钟剑昌主任称:“目前,这样的刑事案子也可以调解,给他们时间调解,调解不好就抓起来。”
目前,下湄桥派出所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